今天,我們上了《尊嚴》這一篇課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書中的主人公的品質深深地打動了我。
在南加沃爾遜小鎮上來了一群逃難人。他們面呈菜色,疲憊不堪。沃爾遜人家家燒火做飯,款待他們,他們很久都沒有吃東西了,就狼吞虎咽地吃起來。只有一個人例外,他臉色蒼白,骨瘦如柴。當鎮長將食物送到他面前時,他竟然仰頭問鎮長后活讓他做嗎?鎮長是沒有活讓他做。他說先生,我不能白吃您的東西,我不能不勞動,就得到這些食物!鎮長知道,不讓他工作,他是不會吃東西的,就讓他為大叔垂垂背。垂完后他就狼吞虎咽地吃起來。20多年後,他有了一比財富。他就是石油大王哈墨。
這篇課文使我知道了:做人不能不勞而獲,做人要有尊嚴,只有自尊,才能走向自強!
親愛的哈墨,你知道嗎?你的美好形象永遠印在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