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年級開始,媽媽就規定我要按時回家,不能超過半個小時,要不然就會被罰,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敢在馬路旁玩了。
一天,我準備過馬路回家的時候,突然,我看見了一個盲人叔叔要過馬路,盲人叔叔眼上戴着一個墨鏡,手拿着一條拐杖,有的行人看了看就回家了,有的人說:“真可憐。”然後就匆匆離去了,還有的人看也不看一下,就從盲人叔叔身邊走過,沒有一個人去扶盲人叔叔過馬路,那時正是人們下班的時間,車水馬龍,我想:如果我去扶盲人叔叔過馬路,那我回家就要被罰了,還是走吧!我剛想走,我胸前戴的紅領巾映紅了我的臉,我又想:盲人叔叔行動不方便,如果發生什麼事,我心裡也就不好過,還是去扶盲人叔叔過馬路吧!於是,我跑上去對盲人叔叔說:“叔叔,我來扶你過馬路吧!”盲人叔叔說:“好的。”我扶着盲人叔叔的手,小心注意兩邊車的來往,一會兒看看左邊,一會兒看看右邊,我扶着盲人叔叔過了馬路,盲人叔叔說:“謝謝你,小朋友。”我害羞的說:“不用謝,這是我應該做的。”說完,盲人叔叔便回家了,我剛回到家,看到媽媽火冒三丈的,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我連忙解釋說:“我……我去扶盲人叔叔過馬路了。”媽媽反而不信,她揪着我的耳朵,說:“還撒謊騙我,去房間寫十篇檢討,寫不好,看我怎麼收拾你。”
我躲到房間去了,不知怎麼動手寫檢討,我做了好事,媽媽卻錯怪了我,想到這裡,我忍不住哭了起來。
茂名市第十八小學四年級:凌永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