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是TWINS,從六歲開始我就迷上了這對可愛的小姑娘,我收集她們的資料,看她們的電視,買她們的海報,上她們的網,她們的每一首歌我都會唱。我對TWINS的迷戀引起了媽媽的不滿,媽媽開始對我採取行動了,媽媽把所有關於TWINS的東西都藏了起來,不准我再聽她們的歌和上她們的網。我很不開心......但我知道媽媽這樣做是為我好,她怕我因為迷戀偶像而影響學習,我苦苦哀求媽媽並且向她許下諾言:以後我會更加努力學習。我還向媽媽保證:每次測驗和考試分數都不低於98分以下。媽媽經不起我的貼身戰術,終於答應了我的請求。YES!我高興死了。
果然,我每次測驗總在98分以上,現在媽媽再也不阻止我迷戀TWINS了,真好!我現在可以一邊讀書一邊欣賞我的偶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