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外面下着雨,沒辦法出去玩,又覺得閑得慌,就想和我爸爸媽媽一起玩“找東西”這種遊戲。
徵得他們同意后,我對他們說:“我去藏東西了,是這兩塊積木。”爸爸媽媽說:“行,快去吧。”我走進大卧室后,把門關上就去藏東西了。我把它們都放在枕頭的枕套里。我出來對爸爸說:“藏好了。你先找。現在是兩點三十分,計時開始!”下面該我爸爸出場了。他走進房間,東瞧瞧,西翻翻,專心細緻的找,找到的時候是兩點三十三分,用時三分鐘。我又去把積木藏好,對媽媽說:“該你了,努力啊。現在是兩點四十分,計時開始!”媽媽走進房間,只找顯眼的地方,怎麼也找不到,最後在我的提示下,用了七分鐘才找到。現在輪到裁判我裁決了。我站在沙發上,鄭重其事地宣布:“爸爸用時三分鐘,媽媽用時七分鐘,爸爸獲勝了!獲得貼畫一張!”我把貼畫貼在爸爸的額頭上。然後和媽媽一起向爸爸鼓掌祝賀。爸爸高興地手舞足蹈。
遊戲結束了,看到爸爸媽媽高興的樣子我心裡美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