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放學回家,我以最快的速度寫完了作業,開始整理房間。
哎!房間太大,煩。我坐在床上往後一躺,手碰到了一本書,不。是相冊,我充滿了好奇心打開相冊,第一頁,咦——這雙小腳丫是誰的?難不成是我的,不可能,根本不可能是我的我從來沒印過腳印,心情有點失落的我翻開了第二頁,呵呵,是…誰…?噁心,是誰的照片怎麼小,還沒穿。。咳咳。嗯,這不是我的玩具狗狗嗎?怎麼在照片上,難不成這張照片是。。不可能,第三頁,這是爺爺去天上旅遊時的照片,中間跪在那的滿面淚水的小小的是我。記得,小時候爺爺最喜歡我,常常抱着我,用鬍子扎我,我就拚命掙扎,累了就睡在爺爺懷裡,小手抓着爺爺的鬍子,小腳丫蹬在爺爺嘴上,有時還在爺爺身上做壞事,如今,爺爺走了,有時我還真想再讓爺爺扎我一下,但是,那是不可能的事,含着淚翻開了第四頁,照片是反的上面寫着“老大”。雖然寫的不好看,也不太清楚。但是。。(*^__^*) 嘻嘻,就是這張是大過年的,家人吃完了飯在看電視,我爬上了摩托車,腳一跺,手一掐腰,大聲說:“我 老大 知道不小子們”!哼?(?^?)?夠威風吧!第五頁是一位小女孩可真愛勞動,坐在小板凳上洗衣服,扎着兩個小辮子埋頭洗着外套,嘴裡還一直說:"洗衣服,棒棒糖!”看她多饞。那個,這個小女孩是我,不過現在不饞!第六頁是在公園照的,一隻雪白雪白的小羊,拉着一個紅色的小三輪,裡面坐的是我上身穿着綠色的棉襖,下身穿着時尚的牛仔褲,夠酷吧!小羊拉了一圈又一圈,看我多開心!後面還有好多,好多照片。我就不一一說明了。
我的相冊,記錄了我每一件難忘的事,每一件傷心的事,每一件開心的事,這些事,都是刻骨銘心的,一轉眼天黑了,我站在門口,望天上一看,有一顆星星好閃好閃,我想它們都是我的爺爺!!
我建議不要抄襲 ,自己寫的不管好不好,都是我們自己的水平!我們自己的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