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歲時,我還是一個很幼稚的小姑娘,不懂什麼是真正的友誼,愛亂交一些朋友,並常常冷落一些朋友。
那是一個星期五,我在寫作文,鄰座的同學一把抓起我的稿紙念道:“我喜歡黃澄澄的太陽,他非常美……”我的朋友一聽,都笑我:“聞漫殊,太陽應該是金色的,你怎麼說是黃色的呢?”我說:“我愛這樣寫,怎麼了?”大家都嘲笑我道:“只有傻瓜才會這樣寫呢!”我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擊,眼淚一下涌了出來:“怎麼了?我願意!”鄰座叫道:“聞漫殊,是傻瓜!”“你們不要欺負別人!”一聲輕脆的命令聲使大家安靜下來了,她疾步走到我身邊,問:“你沒事吧?”我懷着感激之情抬起頭,不由得楞住了:她不是班長嗎?那時的我對她有看法,認為她仗着自己是班長,就欺負同學。可是,我錯了,她是一個好學生!“我沒事!”我答應着——典型的口是心非!
打那以後,我就把她當做姐姐一樣看。在交談時,我知道了她喜歡紅色,討厭白色。我還知道,她喜歡的紅色和我喜歡的黃色互相融合,可以變成橘紅色。那時,我就認為黃色是我會用一生去愛的顏色,因為黃色的彼岸是她的紅色世界,是只屬於我們的世界。
然而,我錯了。自從轉學之後,我和她中斷了聯繫,再也沒有她的消息了心裡空空的。我決定遺忘,遺忘就不會痛苦了,遺忘就不會記起她了。於是,我又喜歡上了淡紫色,希望能減輕我的痛苦……
現在,我明白了許多,也成熟了許多,可是黃色在我心裡留下了一個深深的烙印。友誼,一個美麗而脆弱的玻璃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