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下午放學的時候,我在路上撿了兩個瓶子,準備賣廢品攢點兒零用錢,到母親節的時候,好用這些錢給媽媽買禮物。
我心裡正想着給媽媽買什麼禮物好,忽然看見了一個撿廢品的老爺爺。那個老爺爺看起來好可憐,身上穿着一件破了洞的衣服,鞋子破得都露出腳趾頭了。我覺得那個老爺爺非常可憐,就想把瓶子給了他,可是轉念一想,我還沒給媽媽買母親節的禮物呢,還是留着自己賣錢吧。快要拐彎的時候,我忽然又想:送給媽媽的禮物,不一定非要用錢買,這幾毛錢對我來說可能不算什麼,可對老爺爺來說不一樣,他可能指望着多撿個瓶子過日子呢……於是,我還是決定把瓶子讓給老爺爺。
我剛想把瓶子扔給老爺爺,又想起老師常教育我們要學會尊重他人。如果我直接把瓶子扔給老爺爺,也許會傷害他的自尊,他撿瓶子本身也是一種勞動,不如把瓶子丟在他附近,給他勞動的快樂和尊嚴。於是就編了個借口說:“反正水都喝完了,留着這兩個瓶子也沒什麼用……”說完,就把瓶子輕輕地放在老爺爺的附近,頭也不回地走了。當我走遠了以後,我偷偷地回了一下頭,發現老爺爺正在撿我丟掉的瓶子……
從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里,我感受到了尊重他人的快樂,同時悟出了尊重的內涵:尊重是一種修養,是一種品格,是一種對別人不卑不亢、不仰不俯的平等相待,是一種對他人人格與價值的充分肯定。
六年級:孫海琳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