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星期五,無疑是小學生一個星期中最歡喜的一天。當然,身為六年級生的我也不例外。但是,今天我卻沒有往日的歡喜,取而代之的是很糟糕的心情。
因為今天是星期五,所以早上我也是興高采烈地來到學校。但是,卻發生了一件我意想不到的事情。朋友小紅在炫耀似的說:“你們看,我爸爸給我買了一枝鋼筆,上面還刻着我的名字呢!要知道,要刻一個字都要好幾十元,何況一枝鋼筆!”我耐不住好奇心,也走了上去。小紅見我來了,連忙向我跑來。我拿起來看了看,一直在觀察着。突然,後面有幾個人也情不自禁地湧上來,我嗆了幾步。然而前面又有幾個人擠了過來。“磅”的一聲,鋼筆從我手中掉了下去。碎了。小紅嚇得呆在原地。許久,她才緩過來。她撿起碎片,淚水已經流了下來。我手無足措。旁邊的人看闖了禍,紛紛溜走了。只剩下我和小紅。小紅怒火中燒,她說:“是你摔碎了我的鋼筆,你要賠給我!”我愣住了。這不是我的錯,為什麼是我賠?我拚命了解釋着,但小紅根本不理會我。她說我不賠她就告訴老師。
回到家,我心驚膽張地向父母說明了今早的誤會。原本以為他們會責罵我,但是他們只是安慰了我幾句,就把錢給我了。下午,我心不甘情不願地把錢交給小紅,小紅滿意地點了點頭,我不禁懷疑這真的是我一起啊的朋友小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