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永遠都不可怕,它只存在於一念之間。它,其實並不像人們說的那麼冷漠。相反,從某種角度上說,它可以是一種解脫。我,自認為是一個永遠被拋棄的人,死亡無時無刻的在腦海中引誘着我,可是,我卻從不選擇。我永遠都是在努力尋找着活下去的希望,我的未來早已茫然。但是,我在無時無刻的改變着它。我永遠都希望自己能抵制住死亡的誘惑,可是,最終還是發現自己做不到。我永遠都在提醒自己:死亡和生存只有一步之遙,生存可以選擇死亡,可是死亡卻選擇不了生存。換句話說,活着的人可以去死,而死了的人卻永遠不能活過來。或許你會想到小說里的片段,可是,小說之所以稱小說,那是因為它所寫的,永遠都是在好和壞的兩個最極端。它所敘述的,永遠都不會在生活中出現。
每個人都擁有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可是,我卻總是在盲目的尋找着,永遠都在為自己創造着活下去的理由。我是一個從不會顧及任何人的人。我的生命,不會有任何的累贅成為把柄。我對身旁的任何人都有着警戒心,我永遠認為極度的信任只會為自己帶來痛苦。因為我經歷過:我小時候有個很好的朋友,她是我的第一個女性朋友(因為我家周圍住着的都是男孩)。她叫妍,住在我家對面,兩家只有一牆之隔。因為爸爸的關係,我認識了她(我爸和他爸的關係很好),我和她相處了一個月,便對她極度信任。什麼事都和她說,而她也和我一樣,就這樣,我們每天都膩在一起,形影不離。到了二年級,我們兩個在同一班,我一如既往的和她交心,甚至去保護她,寵溺她,生怕她受到傷害。就這樣,我們的相處持續了兩年多。直到有一天,我發現她變了,變得嬌氣,變得霸道,甚至開始欺負我。當時的我在她面前很懦弱。她天都在煎熬着我,而我卻一忍再忍,因為她是我第一個“女朋友”,我怕失去她。可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負我,甚至把她犯的錯誤都推到我的身上,而我也毫不反抗,因為我怕因為我們而傷到雙方家長的情誼。我就這樣忍受着她每天對我的煎熬,而她卻以此為樂趣,更加變本加厲了。我忍着,表面上和她很好,其實,心裡的委屈,怒火,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弱小的心,在承受着。直到第二學期的期末考結束,我的怒火便如火山般噴發,因為有所顧慮,所以,只是和她罵了起來,並沒有動手打。一年的怒火,就這樣在心靈上留下它永不磨滅的痕迹。從此,我便在防備着背叛的發生,因為,沒有信任,就沒有背叛,即使背叛了,也不會有心靈的疼痛。因此,我便不再選擇相信任何人,即使相信,也只是表面上的,在我的身體上,再也沒有一根神經去情願的接受一個人,信任一個人,容納一個人。或許,我的心早就死了,永遠的死了。
相對於身體的死,心靈的死才是最無法挽回的。
現在的我,只是渴望自由,我喜歡用獨立來鍛煉自己,我所嚮往的是國外的教育,是國外的思想。我很希望用自己的勞動成果來養活自己,我不想依靠任何人去活着,即使是父母。我只想擁有屬於自己的生命。
我是一個喜歡安靜的人,遇到問題,我總是喜歡靜下來深思熟慮。我更喜歡競爭,尤其是辯論。對於我來說,每一個歡樂的時刻,我都想讓它停留,因為,多次的心靈創傷,讓我害怕了,想找一個只有自己的地方,流盡眼淚。因為外表越是強大的人,心靈也就越脆弱。
有時,死只是一種態度,我寧願相信死神的存在,這樣,我便可以去親自驅逐他。
在百花之中,我更嚮往曼珠沙華(又名彼岸花,紅石蒜,荼蘼花等),傳說它是黃泉路上唯一的顏色和風景,是用血鋪成的地毯,踏着它,便可以通向幽冥之獄。
作者心語:老姐看完我寫的文章之後,她說我寫得太恐怖了,可是我卻不這麼認為:只有看透死亡的人,才有活着的勇氣,只有不怕死的人,才可以樂觀的活下去。我並不自認為看透死亡,而我卻毫不懼畏死亡。這並不只是說說而已。現在我已經有了活着的希望——那就是我的理想以及我想暢遊人生的美好願望。
唐坊鎮中六年級:54信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