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記憶中,有許多值得我回憶的事,像夏天的繁星、像田野上的花朵多得數不清,其中那最亮最美的就是一件誠實的事,它時時在我腦海中浮現,讓我終生難忘。
我家樓下的食雜店店就是個誠實的人。她長着一雙大眼睛,有着一頭烏黑髮亮的頭髮。記得有一次,媽媽讓我到樓下去買一瓶可樂。我下樓后,就在離家不遠的食雜店那兒買可樂。我挑了一瓶可樂,來到了食雜店老闆的旁邊。我說:“阿姨,我要這瓶可樂,給你十元錢,請你找錢。”於是,我把手裡的十元錢給她,她接過錢后,找了我五元。我拿完錢就跑回家了。
回到家,我把可樂和剩下的錢拿給媽媽。媽媽還沒接過東西,就發現找的錢不對勁。“咦?怎麼少了一元錢?”我看了看,果真,一瓶可樂四元,我給了阿姨十元,應該找我六元呀。於是,我對媽媽說:“媽媽,我去向她要回來。”“算了,還是別去了,你要她也不一定給你。”媽媽接過我手裡的東西說。
第二天,我走在上學的路上,遠遠的就看見阿姨站在我家樓下等我。我走過去后,那位阿姨不好意思地說:“小朋友,對不起,昨天我少找了你一元錢,現在還給你。”我接過錢,看着這一元錢,彷彿變成了金色的。我想,僅僅是1元錢,卻又能代表着什麼呢?是阿姨的品質。誠實是每個人都能說出口的,可是,又有誰真正做到了呢?所以,我們從小就要做到“知榮而行,知恥而止”;“勿已善小而不為,勿已惡小而為之”。大家都要像這位阿姨一樣,就算是一元錢撿到了也要還給失主。
雖然這件事已經過去很久了,但是,它卻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腦海里,指引着我人生的道路。
福建三明建寧縣建寧縣實驗小學六年級:穿透心靈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