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八歲那年,媽媽把我送到學校的書法班去學習書法。剛剛開始時,還不太喜歡,慢慢的便愛上了書法,每天都回家練字。漸漸地,漸漸地,我在班上寫的字越來越好,得到老師、同學們的好評。
但在學習書法的途中,也有想過不學、放棄。最後媽媽對我說:“學一門本領,如果不學了,就叫做”半途而廢”。你只要半途而廢,那你不就是什麼都沒學到了嗎?”我聽了媽媽的話,低下了頭,思考了很久,然後慚愧的說道:“媽媽我一定會把書法繼續學下去的,我不會讓你失望的!”媽媽聽了笑着點了。
記得有一次,老師把我和幾個同學交到她身邊,對我們說:“星期一的才藝展示我讓你們上舞台寫書法,怎麼樣呀?”我聽了都十分樂意想:練了這麼多年,終於可以上舞台展示了!於是,我回家請媽媽幫買好生宣紙,準備星期一上舞台用。然後再用報紙練習,練了不久后,我便寫得範字差不多了。很快就到了星期一,我邁着沉重的步伐走上了舞台,向同學們問好。然後走上前,拿起筆,不慌不忙的在紙上寫了“志在千里”這四個字,接着把字亮給大家看,得到了同學們的掌聲,我開心極了!
我得到了大家的掌聲,也就意味着我當初的決定是對的,我也沒有讓媽媽失望,我真為我自己而感到自豪啊!
我愛書法!
柳州市柳南區實驗小學六年級:胡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