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女孩的邏輯來獎,母親不疼她,母親除了愛好掙錢外,最大的偏好就是苛求她。必須、不準、專制、獨栽……是女孩母親的定義,並作為對母親的代稱。
離開這個沒有溫暖的家,女孩蓄謀已久。女孩在留下這樣一張紙條后,終於把計劃變成了現實:“媽,我走了,按您的意思去把鐵變成鋼。別找我,我會活得很好。別忘了,我很漂亮。”
讀着留言,女孩感到報復的快意。
令女孩滿意的是,母親第二天就調動了A市的新聞媒體,登了尋人啟事。這要花很多錢。女孩心裡高興。
你永遠找不到我。女孩甩頭向火車站走去。
在B市,女孩賣報,做工,只有在離家的時候才能品味到家的溫暖。
半個月後,母親把尋人啟事散發到了B市,這次的尋人啟事擁有一些檢討書的味道:“女兒,回來吧,媽不再……不再……”女孩開始慚愧。可不能這麼投降,女孩咬咬牙又去了C市。
每天晚上,抱着有尋人啟事的報紙入睡,已經成了女孩離家后的一種習慣。在C市的兩個月里,沒有新的尋人啟事,女孩感到失落和不安。
後來,女孩終於在《C市日報》上找到了與自己有關的文字,但不是尋人啟事,而是一則生日祝福:“女兒,生日快樂!”短短的幾個字,讓女孩失眠了。
給母親打電話!女孩第一次撥通了那個自己私下裡默念達百遍、千遍的號碼。“此用戶尋女未歸,請留言。”掛上電話,女孩淚流滿面。
合同期總算滿了,女孩風塵僕僕地趕A市,近家情怯,女孩顫抖着手按響了門鈴,開門的卻是陌生人。
原來,為了籌資找女兒,母親賣掉房子,去了南方。
第二天,報紙上多了一則尋人啟事:尋母,速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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