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成長的道路上,我有許多事都可以淡忘,但唯有一件事使我永遠也忘不了,那是因為我為媽媽買了兩件禮物,而感到十分高興!
那天一放學,我一蹦一跳地來到卡哇伊,一進去,就被閃閃發光的水晶戒指吸引了過去。我來到戒指面前,想:媽媽手上帶的金戒指都緊了,我不如買一個戒指。於是,我看了看這個,又看了看那個,選中了一個晶瑩剔透的水晶戒指,一看只要5元便拿在手上,又在四處看了看。
正當我準備付錢時,看到在一個玻璃杯里放了許多銅做的勺子,我走過去仔細地看了看,只見這勺子身上被精雕細琢了一番,柄上還有一顆水晶,我在玻璃杯里精選了一會兒,選中了一個勺子,看了看價錢:5元。然後,走向付款處,給了10元,就走出去了。
回家的路上,鳥兒在樹枝上唱歌,好像在為我高興;樹葉在風中發出“嘩!啦!啦!”的聲音,好像在為我鼓掌;人們臉上都洋溢着微笑,好像在為我這份孝心而感到驕傲……
回到家裡,我看着手中的禮物,心花怒放。這時,一個金點子冒了出來,我拿出一張紅卡紙,剪成愛心形,粘在裝禮物的袋子上,用水彩筆寫了許多字,便拿到媽媽面前。
媽媽看了后,拿出袋子里的禮物,一下驚呆了。回過神后,眼眶裡充滿了淚花,戴上了戒指后,便高興的說:“女兒,媽媽真為你感到高興!”這時,我也高興的流下了淚。
那次我真高興!
六年級:幸福軒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