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想要放棄寫那麼狂放的字了,開始想要寫當初初三老師的那種字。
初三的時候自己也學過語文老師的那種字,很規矩,然後每次把那種字體搬上作文紙,都很好看,看得自己心情都好。我上次跟同桌說,我發現我愛上自己很狂放的字體了。然後後來好朋友說我的字跡太亂了。
記得有一次寫黑板報的時候,自己用了行楷寫,然後後面那排男生都為我鼓掌,說很帥。但我知道,我的同桌她不喜歡我寫行楷,他說我寫行楷看着更賞心悅目。
其實我也知道,就像政治老師說過的,之前的那個,他說我的字雖然有着中華文化的魅力,但是搬上試卷的話就太浪費時間了,而且更容易被老師發現哪裡出現了錯誤。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把字寫小點,那樣可以省下很多時間。
是的。然後自己逛了一個小時的微博,都是在逛那些字,還有手賬本,真的覺得,有些時候,很多同齡人都過的很精緻,自己又怎能不向他們看齊呢。即便同桌說我就是一個勵志人物,但是他不喜歡太勵志的我。但只要自己喜歡的就行啦!還是要寫自己喜歡的字,還是要買自己喜歡的本子,即便很貴,即便自己可能得吃土,但是還是會在本子上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