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mp3,放的歌是《best song ever》。
我一邊戴着耳機,一邊以最舒服的姿勢我在床上隨手拿本書看,是龍應台的《目送》。
音樂漸漸舒展開,在耳際流淌。已經半年時間,在聽到這首歌的時候,我還是會很震撼,很激動。
我以為自己早已徹底忘卻推薦這首歌的人,忘卻了這首歌。
可是聽到那熟悉的旋律,彷彿他的笑臉依舊在我眼前,從不曾離去。怎麼就忘不掉呢?
今天我在桌上小心翼翼地刻下兩個字:宣揚。
我曾魂牽夢繞的名字,心心念念的人。
人真的很奇怪。想他的時候,思緒活躍的不能制止,亦不能轉移,眼睛總是不由自主地往他那兒轉。我竟是這麼容易被分神。
歌曲放到下一首,是周傳雄的《黃昏》。
特別是男生,尤其喜歡這首歌。我統共下了四首周傳雄的歌,因為格式不對,只有這一首可以用mp3放出來。
又是那傷感凄美的感覺。每每聽起,都會被某種柔軟的心緒襲擊,以鬼魅的速度,麻痹我的全身。除了發獃,什麼都做不了。
我喜歡音樂。
那種可以陷入無法自拔、找到自己、找到世界的音樂。
——20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