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一直是我國法律法規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在加強網吧的管理上,上級出台了許多明確的規定。比如,我市就規定網吧不準接納未成年人,不準通宵營業,等等。這些法律法規,理應成為網吧經營業務、創新服務所遵循的基本原則。“創新網吧”只知道要創新,卻不知在這些創新舉措中,一次次地踩響了法規設下的“地雷”:吸引和容留少年學生,屬於顧客對象違規;通宵開門營業,屬於經營時間違規;代做作業,屬於經營範圍違規;等等。這樣下去,雖然能為經營者多賺取一些銀子,但是,肯定會毀掉一大批少年學生的未來,“製造”一大批痛苦家長。這樣的創新,自然是法規嚴打的對象,結果只會是“炸”得創新者暈頭轉向,關門停業。試想,如果他們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大力推行創新舉措,又怎麼會落得如此下場呢?
很明顯,我們在這裡說的“死於創新”,是針對那些創違法亂紀之“新”的行為而言的;我們在這裡說的“死於守舊”,是針對那些遵規合法之“舊”而言的。在遵規合法的前提下創新,則生,則立,則興;在違法亂紀的前提下“創新”,則亡,則廢,則衰。文化經營部門如此,各行各業莫不如此!
生於“守舊”死於“創新” 標籤: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作文 守舊作文 創新作文 創新精神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