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不願意去做某件事時候,不要去強求他。尤其是這件事對於他可能無足輕重,或者在他的觀念里可能是無關緊要的時候。
你不能從一個上帝的視角去決定他要做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最好做什麼。
如果是這樣感覺自己抱着我為你好,我為你們好,我為大家好的心態,那一旦你的決策沒有得到理想中的響應,那受傷害的,還是你自己。
就像那一天,你邀請夥伴一起飯後散步。本來這在你,或者普通大眾看來,這是不錯的一項活動呀。當然在夥伴看來也是。
但是凡事都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夥伴的響應很慵懶,他寧願玩着手機,說自己有事情要處理,雖然在你看來,只不過是一般無關緊要的閑扯罷了。
只是你忘了,我們不能用自己的主觀意識去揣測別人,就像同樣一件事,在你看來無所謂,但在他人看來可能對他是不一樣的意義。就像有的人超喜歡遊戲,有的人喜歡看球,有的人追星。
所以,後來,他雖然自願答應一起出去散步。可是把手機放進褲兜的一瞬間開始,你就開始受到了很多挑剔的話語。關於,太胖了,關於減肥,關於不自律了......
原本只是想飯後消食散步,結果愣是鬧得兩人不愉快,不歡而散。
想來,其實不應該勉強別人去做他不願做的事,不要把自己的意願強加他人,否則,效果只會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