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剛看見一跳新聞,來自黃山黃家柄實驗中學的一名高三女生在網上吐露她遭受了同班的三名男生下“春藥”,並被威脅如果披露出去就用“砒霜”毒死他的恐怖經歷。然而,對這件事情的後續處理,學校的學生乃至當地的一些網民對於此案的態度看法,則更加讓人毛骨悚然。更重要的,在我們國家,這名女生的遭遇,不過是冰山一角罷了。
這不禁讓我覺得難以置信,也許生活的不過是個並不發達的地方,所在的中學雖說不是很好,但是卻好像並沒有這種事情的發生,儘管打架鬥毆的行為從不匱乏,但是校園霸凌現象似乎是沒有發生的。當然,這或許與我一向的性格有關,周圍的事情向來是沒有途徑傳遞到我的耳朵中的。所以,一直感覺,那種欺負侮辱別人,校園欺凌現象一向是發生在小說中或者日漫韓劇中人們想象出來的事情罷了。現實生活中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的呢?
更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事情是,最後那三名下藥的男生,由於受害者並沒有出現任何不良反應,甚至不了解保存物證,結果在我國現行法的規定下,三名男生的行為因為沒有造成任何惡果,所以成功逃脫了法律的制裁,最後竟然得到了當地警方的祝福,祝這些涉事學生在高考中國取得優異的成績。看到這裡,我不禁感到疑問不解,那三位學生的惡果真的沒有造成嚴重的惡果嗎?儘管,現實中,那名女生身體確實沒有受到損害,但是有時候精神上的傷害更加的讓人難以痊癒。更嚴重的精神創傷卻直接忽略,他們都沒有考慮到那位少女的心理。
但是終究還是以私了的結果結束了,若真就如此終結那頂多受到幾句吐槽,或許也就過去了,然而,大量的當地網友以及學校的學生卻對那一名女生進行了征討,怪她沒事找事,抹黑了學校,抹黑了那一個地方。明明是受害者卻受盡謾罵!只能感到無比的心寒與恐懼。他們的善惡觀人生觀價值觀呢?若是這樣,那受到欺負卻要忍氣吞聲,去告狀卻要被罵多事,這是什麼道理?有一種“站着說話不腰疼的感覺”。若是自身或親人成為受害者,那恐怕就是與這截然不同的說法了吧。
難以想象,中國之大,這樣的事情還有多少?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設定的初衷絕對不是包庇他們,絕對不是看到如今的那些施暴者打着“法律不能懲罰我得保護我的”名號來為非作歹的工具。
噫噓唏,學校霸凌現象的確應該引起重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