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閑來無事的時候,曾讀過一部小說,書名叫《緋雨傾城》。
這部小說不是單純的寫一個人的故事或兩個人的故事,不分男女主角與配角,它講了得三四個人的故事吧,每一個故事都很感人,那時看這部小說的時候,我就不知不覺的流淚了。因為看這部小說的時間很長了,故事情節早已經忘得一乾二淨,只記得這部小說的名字了,第一次看到這部小說的名字的時候,認為這部小說是講一個叫做緋雨的女子的故事,看了之後,我才知道自己想錯了。
我這個人只喜歡看小說,卻不喜歡寫小說,寫作文,寫日記。
二 年級的時候,語文老師讓每天都寫日記,那時剛剛接觸,老師沒說說寫幾句話, 我直接寫了一句話,“今天,我寫完作業了”,當時,爸爸媽媽一直管我很松,接下來的日子裡,我一直重複着那句話,語文老師 也沒有管我,我暗暗自喜,認為自己很聰明很厲害,二年級時候的日記,一直沒有提高。直到三年級…………
三年級因為媽媽工作離一個小學近,我便轉到了那裡,分到了二班,二班的語文老師非常溫柔,我一下子就喜歡上了她,她從來就沒把我們當成她的學生,只把我們當成朋友。三年級不寫日記了,該寫作文了,剛剛開始,我非常非常認真地寫,可是,那股新鮮感沒有了之後,我就不認真地寫了,作文一次次的重寫,後來,媽媽給我買了一本作文書,語文老師一叫寫作文,我就抱着作文書抄。考試時就不能抄了,所以,我常常因作文失分,媽媽開始逼我寫作文了,她讓我每天都寫一篇,她還要定期檢查。
要寫好作文,要多看書,從那個時候,我就開始看小說了。我第一次看言情小說的時候,是從姐姐的手機上看的,《妾本驚華》,讓我一氣就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