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老師從前告訴我,寫歌詞押韻會比較好。這句話我依然清楚地記得,永不忘記。
我愛音樂,所以,當我有了自由以後,我就會自己賺錢買一把心愛的吉他,買一把心愛的小提琴。我喜歡音樂,我以為音樂就是我會用生命對待的一種事物。
家裡並不是很富裕,所以家人並不可能因為我的夢想而為我掏出一分錢。我必須靠自己。
有人說我唱歌跑調,有人說我唱歌跟不上節奏,這都沒關係,這可以日積月累地訂正,而我喜歡音樂的態度,往往是與呼吸並存的。我羨慕那些玩音樂的朋友,我請求他們為我指導樂器的一些基本知識,他們只是對我平淡地教教罷了。但我明白,以後不會有朋友教我彈電子琴,打架子鼓了。
我要在學校的音樂室里用學校的樂器練習,因為那是免費的。
我的世界,平淡無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