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學后,我還堅信自己的作文實力,可是事實並不像我想象的那樣。初一第一篇作文老師就讓我們寫《讓我難忘的一件事》,我在小學四年級那篇作文的基礎上,又充分發揮再現的水平,文章比原來進步極大,可是才得了34分。初一第二篇作文,老師又恰好讓我們寫《大家都誇他》,我索性放棄小學那篇基礎,另起爐灶,寫了一篇自己特別特別滿意的新作。這回該好了吧?然而結果又得了個不理想的成績:32分。
為什麼到中學后,這作文得不了滿分了呢?過了一段時間,我終於明白了。小學時,做數學題看重結果,不看重過程,而到了中學,結果對,沒有過程,照樣不給分!小學寫英文字母時,寫得形狀差不多就算寫對了,而到了中學,“r ”寫的潦草點兒,就給你按“v”算!數學、英語要求嚴格,寫作文的要求自然也嚴格了。小學時,作文只要沒錯別字、病句,語句通順,再稍微有些特點,通常就給滿分,而到了中學,除了這些基本要求外,老師還要求文章的立意、結構,並且要儘可能要求文章“有味道”。而即使做到了這些,才只能給36分上下。
明白了作文不能滿分的原因,我並沒有受前兩次作文成績的影響,心態又恢復了正常。只要我在原來作文學習的基礎上再接再厲,只要我把立意、把結構思考得更深入,只要把“能讓文章變得有味道”當作硬指標,並沒有什麼難事,我絕對能夠做到。心態正常了,行動跟上了,
從小學到中學,我告別了作文的滿分。從7歲到14歲,我也告別了偶然成功之後的得意。其實,這不僅僅是告別了滿分、告別了偶然成功的得意,其實我走近的,是成熟,告別的,是幼稚。
別了,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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