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時,我算不好不壞的學生。可有一點:早晨經常遲到。
這或許不能怪我,農村中學上學時間也太早了,伸手不見五指的凌晨就要爬起來往學校趕。當時窮啊,家裡沒有鬧鐘,憑感覺判斷時間,常常睡過了頭。摸黑上路,也沒什麼正式的路:春夏繞着莊稼地走,秋冬直接穿過收割過的莊稼地走,總是深一腳淺一腳,跌跌撞撞。有一段接連幾天早晨,背着書包出門,遠遠的就聽見唰唰唰的腳步聲。心想糟了,早操的隊伍已經上公路了,遲到了。有心混到班級隊伍里,瞞天過海,反正天黑黑的,誰也發現不了,可是往往跑回到學校的時候天就麻麻亮了,身後的大書包怎麼也躲不過老師的眼睛。結果就是被登記、“上榜”。像我這樣連續“上榜”的人,應該不會對批評過於敏感了吧。可是有一天沒有遲到,值周老師追到教室,當眾說我遲到了,我卻堅決否認,以至於老師都只好讓步。我當時感覺被冤枉后極大的委屈,雖然我已經遲到多次。中學時期經了那麼多事,都一一淡忘了,唯有這件事至今歷歷在目,二十多年了。值周老師本來是我很崇拜的,因為這件事,我對他大打折扣。想起來,也是我不對,老師也有看走眼的時候,況且我身邊后他就沒有再追究(雖然也沒有道歉),在當時的農村中學來說,體罰都是非常常見的現象的情況下,老師的容忍應該說已經是很高境界了。但是我還是耿耿於懷,至今不忘。
現在當老師了,每每回憶起這件事情,總給我一種警示:當老師千萬不能冤枉了學生!
一次被冤枉的經歷 標籤:被冤枉的滋味作文 冤枉的滋味作文 我被冤枉了作文 被冤枉了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