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我們以為一輩子都忘不了的事情,就在我們念念不忘的日子裡被我們遺忘了。”
我覺得很有道理啊
蒽。 把它當作是心血來潮嗎?好像不是。那就是健忘罷,還是真的不重要呢?
回頭翻翻,有沒有答應或承諾過什麼誓言,一定是有的。就像聽了首歌,就發誓要去看他的演唱會;看了場電影,就死命地想要去要合影留念…。.當時對你來說很重要的事情,到了現在,誰有會真的記得?
我也干過那樣的傻事,為了見到我喜歡的DJ,拉着媽媽去了百貨大樓看他們的活動。節目結束后又去合影,簽名,但是當我在合影時近距離地觸碰到喜愛的他們時,那種感覺卻不真實起來,就像是在大街上隨便遇到的路人A,路人B一樣普通。知道那一刻,我才明白了那句好友說的話:
明星是用來遠距離崇拜的。 呵呵,聽起來真的有些傻呼呼的。當初千辛萬苦要到的簽名照,現在都不知道被誰撿了去。
有些事情就是這樣,你越不想忘記,就遺落地越快;而死都想忘記的事,卻一直在耳根深處不斷提醒着你:
“嗨,別忘了我…。”
那些我們以為一輩子都忘不了的事情,就在我們念念不忘的日子裡被我們遺忘了。
隨筆:那些念念不忘的事 標籤:只要信念不被打碎作文 不忘作文 不忘國恥,振興中作文 不忘國恥振興中華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