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是一件很不好意思的事,比如窮的沒錢吃飯,窮的沒衣服穿,窮的上吊買不起繩子什麼的,這很沒面子,也毫無尊嚴。我沒見過乞丐是理直氣壯地伸出乞討的手;哪怕是職業化的乞丐,哪怕他行完乞后西裝革履地去趕夜總會,他向人行乞那一刻也會假裝得很不好意思。
我曾經窮過,雖沒窮到行乞的地步,但也很不好意思。我在上學時,到街上買一件絨毛背心。攤主說十元。我怯生生說八元吧。攤主嗤了一下鼻子說:不買拉倒,看你就買不起!我急忙從口袋掏出十元,拿了衣服匆匆離去。--後來知道,那件衣服五元就能買到。
窮不是我的錯,但因為窮還要跟人討價還價就是我的不對了。後來我不窮了,至少是不窮到可以在買一件標價十元的絨毛衣服時,可以在小攤販面前亂侃一氣。
俗話說,錢是人的膽子。窮人的膽子小,富人的膽子大。但這話也不是絕對的。窮人太窮了膽子會變大,他可能會去當小偷;富人太富了,膽子會變小,他擔心小偷偷有他的財產。
不管什麼說,現在我的膽子比過去要大得多,因為我覺的在自己的生活領域裡不窮。出遠門時,不能像社會高尚人士一樣打“飛的”,而上街時卻可以偶爾打打車,在向路旁的士招手時,也會顯的從容不迫。
因為不窮,有時候看起來像紳士。如果我有了更多的錢,是不是更像紳士?
實際上,我現在就不是什麼紳士。比如我可以對街頭修鞋的老頭指手劃腳,可以對賣豆腐腦的女士惡言惡語……因為我給他們錢。錢無形中將自己墊高了幾分。這不是什麼不可饒恕的罪過,但我確實不是什麼紳士,也並沒有因此獲得什麼尊嚴。
報上有過這樣的消息:一個人在街頭隨地吐痰,被執勤人員逮着罰款五元,此人掏出十元說不用找了,我可以再吐一次。在某座城市火車站看到過類似的情形,一癮君子主動交了更多的罰款,他要在候車室里一直抽下去,直到登上火車。
這些人和我一樣,不是特別窮也不是特別富。但他們有足夠的錢,他們不怕執勤人員,不怕被罰款。錢讓他們無所畏懼。
有關人士出主意說罰少了,沒罰疼,得多罰點。
不能說這主意不好,比如用這主意對付我,就綽綽有餘,惜乎世界上比我有錢的人多了去了。
後來果然有了新的報道:有人在街撞死了人,被逮着了。人命關天哪,人家會以為他會嚇得打哆嗦。結果此君衣服一抖,像什麼事也沒發生,輕描淡寫說:死了就死了,大不了賠錢唄!
想想真是可怕,如果有了更多的錢,如果有一天成了****戶,我們還怕什麼?我們會不會蔑視原則,欺侮同類,對生命與環境毫無畏懼感?
不窮當然是件很有面子的事,可是,不窮到幹什麼事都沒什麼不好意思的程度時,別人就該為你臉紅了。
我的意思是說,窮是件不好意思的事,有時候是自己不好意思,有時候是別人為你不好意思,反正是沒有真正脫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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