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蘋果。
的確,蘋果的身體是最流暢的線條,緋紅的皮像極了羞澀的少女的臉龐,清麗而秀美;它的形體是公認的黃金分割,小柄處在的小孔,是一個完美的圓心;它的果肉是美好的米黃色,像新鋸的杉木橫截面一樣柔嫩;它的口感香脆,卻又隱帶着粉甜,香氣充斥着大自然的清新,倒真是色香味俱全。
可是,我還是不喜歡它。
它雖然美麗,卻嬌弱。一個完美的蘋果,稍被磕了一下,便會留下一塊疤痕。即使皮沒有破損,但皮下果肉卻已經開始爛了,細菌完全可以長驅直入。所以,經常有又紅又大的蘋果,一切開,果肉已經爛得差不多了。
它雖然美麗,卻虛假。那紅透的臉,不知上了多少蠟,才會如此光潔。殊不知,這樣的蘋果,在食用時只得棄皮而食。是的,這樣美麗的蘋果,一眼就會讓人目不轉睛,一摸便會愛不釋手,可那又的有什麼用呢?
它的味美,但是它的營養卻太過勉強。這並不是說它的營養價值低,相反,它的營養價值高。可是,它保存在溫室之中,不經風雨,不經日晒,要陽光時,有無數燈光照着,要雨露時,有無數水珠兒灑着。
所以,它不易保存,不削皮無法放心吃,完美的極少。
我不喜歡蘋果。
它的確很好。但對於我而言,我只想引用並稍稍改動一下周敦頤的句子形容它,即使太過偏激:
可遠觀而不可贄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