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會思考,幸福是什麼?也許這是一個亘古不變的話題,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自己的答案。我認為的幸福是讓人覺得很美好的感受。因為人們對美好的評價不同,對幸福的感受也就不同。
幸福可能是冬天的一杯暖茶,可能是夏天的一根雪糕,可能是沙漠的一泓清泉,也可能是下雨時的一把雨傘。幸福有時非常簡單,只要能給人快樂的,讓人覺得美好的,那都是幸福,這種幸福是可以直觀的感受到的。對於窮人來說,撿到100塊錢就是幸福,對於富人來說,掙到一個億,也是幸福。幸福不應該有嚴格的界限,而取決於當事人的審判標準。這種可以直觀的感受到的美好的感受,就是幸福。
但有些幸福是不可以直接感受到的,所以有一句話叫身在福中不知福,這種幸福需要我們自己去挖掘。這種幸福是相對來說的,比如說我們生活在很正常的家庭中,收入也很正常,但是對於那些貧苦地區的小孩來說,我們的教育環境,居住環境,飲食條件對他們來說都是非常渴望的,對我們來說就是一種幸福。生活艱辛的人,可能感受不到自己的痛楚,生活快樂的人,也可能感受不到自己的幸運,這些其實取決於自己眼界的局限。並不是說正因為這樣,我們的幸福才沒有界限,而是應該說我們應該認識到自己身邊隱形的幸福,並且去珍惜她,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後悔。
幸福有可見的,又不可見到,可見的需要我們去珍惜,不可見的需要我們去挖掘。這就是幸福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