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值得別人推崇的信仰,但是我尊重所有有信仰的人。
對於很多人,信仰是支撐他們活下去的源動力,是他們存在的意義。人生而不同,信仰不同,一樣值得尊重。
鄭和七次下西洋,無非也是一種信仰。鄭和的爺爺和父親,都是伊斯蘭教的信仰者,他們甚至有幸去過朝聖者的聖地麥加。毫不例外的,鄭和也是一位伊斯蘭教教徒,他的夢想是能去麥加朝聖。前六次下西洋,他帶着興奮而踏上征途,不斷將明朝和平友好的形象傳遞給各個國家,與各個國家建立聯繫,可他帶着遺憾而終,他未曾有機會去得麥加。第七次下西洋,他抱着私心,終於得以實現自己的人生願望,觸摸到麥加的神聖,他終於覺得此生無憾,病死在歸途……
我曾想,倘若鄭和是一個沒有信仰的、一個普通的熱愛航海的人,他也一定會在明成祖朱棣的派遣下下西洋。可是,多了麥加朝聖的願望,鄭和成了一個有信仰的人,那他又有何不同?
或許,沒有去麥加的願望,在第七次出發的過程中,垂暮老矣的他會病倒在歸途。或許,鄭和的七次下西洋,僅僅是下西洋,僅僅是在執行一次被任命的任務有了,功勞將更好地冠寓給當權者。有了信仰,就代表着鄭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具有高大偉岸形象的人,有着自我意識的人,而不是一個被人淹沒的背景板。初中學習鄭和下西洋,其中老師提及鄭和下西洋的原因,“是明成祖朱棣為了宣揚國威。”這樣來,榮耀的聲名全被給予了鄭和。鄭和一下子成為一個十分立體的人,可以強大到讓人們忽略當時的社會背景的獨特的人。
信仰之名,光環萬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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