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每天和同學們嘻嘻哈哈的。總是一臉燦爛的笑容,別人感到我很無憂。喜歡的就是這樣,不想別人覺得我很冷。
不知何時,班上流行起了寫日記。我沒加入他們。因為我有自己的方式。自己不是一個喜歡寫日記的人。更多的時候喜歡把自己的心情寫成歌,一些些沒有調調,有些零亂的詞拼成的歌。可以隨着自己的心情去唱,或快,或慢。自己會感到很愜意,要的只是這樣的孤傲自賞
喜歡街頭的嘻哈打扮,帶個性塗鴉寬鬆長T-shirt,同樣寬鬆洗得發白的過膝牛仔褲純白的板鞋。別人都喜歡Nike的,我卻喜歡上了Reebok的。沒有理由,就是喜歡。戴上Snoy耳機,喜歡那種大的能罩住耳朵的那種,CDplay里放入Rap-RockorGarage-Rock。隨着節奏搖擺着,走在路上踩着節拍滑着舞步前行着。有點旁若無人,又有點孤傲。
走入球場,一個大舞台,把絕技都Show出來。胯下,背後,轉身,上籃。不管球是否進筐,只要這一串動作就夠了。揮汗如雨,卻不知疲倦,永遠都要決戰到最後一刻。待到人已走盡,空曠的球場中,在自己被拉長的影子下收好自己的東西,拖着早已汗濕透的衣服走出球場。
別人都聽Jay和Jolin的歌時,我卻在聽Linkinpark和Nirvana。當別人還在為Jordan的退役感到惋惜時,我卻已經瘋狂的愛上了Iverson。
似乎我永遠都是這樣,有點不合群,但這卻是我的個性——特立獨行。
特立獨行 標籤:獨行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