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本身便是一種肉體與靈魂的交流。一個人常常把自己的肉體看得一清二白,甚至可以不照鏡子的臨摹。不妨點上幾顆痣便更真了!
平時的寫小作也好,興趣時的着大作也罷。沒有高低卑賤之分,不論作者思維邏輯怎麼一個樣,但靈魂總歸是與肉體交流小一把,寫得好壞那是后活,但要能從寫作中了解到自身內心的色調,也算是充足的。
寫作的人,是很放縱和自由的。因為寫作需要環境。寫作不比畫畫支個架,鋪長紙,隨便一筆,合人捉摸不透怎麼個“映象法”所以畫畫是要有些的才會去干,而寫作是人人都會的,擺不了譜。
畢意是一個羞澀工作。
昆明市第五中學初三:代軻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