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你在耳朵上鑽上倆孔,套上兩隻耳環,我告訴你,這不叫時尚!如果我在鼻孔上,肚臍眼上鑽幾個孔。你別以為我要做手術,在這兒穿幾個環,這才叫時尚!如果男士一頭波浪美髮,女士一個板寸,還不算時尚。三伏天戴五個假髮套,大冬天再來個禿頭,上面再抹點顏料,這才叫時尚!
達爾文同志發現的進化論是真理,不過真理不是處處都是適用的。那我不知道時尚算不算生物,反正它也符合進化論。
“物盡天擇,適者生存,優勝劣汰,弱肉強食”時尚的確如此。過去戴個金耳環就已時尚到極點甚至就被當成“資產階級”拉下去批鬥了。現在不怕了,別說大人,咱中學生就敢明目張胆穿耳洞!過去那種老式耳環早已不知去向何方,取而代之的反而是耳釘,巨型耳墜那些曾無人問津的玩意兒,這難道不算一種典型的適者生存?曾風靡一時的染髮已不是啥希罕玩意,現在染髮的少了,七七八八的髮型倒多了。這也叫優勝劣汰吧?!
衣服乃必須之物,豈有不穿之理?如果沒有法律明文規定,時尚一族八成要裸奔。裸奔之所以沒被列入時尚一欄,也算天要絕它。物盡天擇,嗚呼哀哉……
弱肉強食乎,看一下那些時尚裝飾店搶生意就知道了,因此發財的不多,倒閉的倒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時尚”這傢伙還有生物進化的另一重要特點,“對環境適應力越來越強,且擁有更強能力”。適應力表現在它的傳播方式與生存方式上。過去的時尚,一般在成人並且大量在富人間傳播,現在的時尚卻把目標轉換成了早晨八九點鐘的太陽。粱爺爺曾說過:“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萬一“少年”時尚了,那中國豈不悲乎?!生存方式沒啥好說的,寄生。有了虛榮心,時尚就可以活,不需虛榮就能活的少之又少。能力則是它對人的傷害:冒毀容之險,為在臉上打眼,忘疾病之患:只圖個好看。為了時尚某些人可以不顧身體。這與自宮行為無異,但可悲的是,你樂滋滋地自宮了,還不知練的是哪方神功。欲練此功,必先自宮,那——
欲變時尚,必先……
總之,時尚已越來越強悍,如果還有人想時尚,學習孟子:
天將降時尚於是人也,必先苦其父母,勞其金錢,損其大腦,榨乾其身,行拂亂其所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