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聲明一點,這部小說不是我寫的。這本書是在六十年代出版的,儘管寫得很好,反響卻不大。現在在中國已經絕版,在外國也很難找到了。為了挖掘好的文學作品,我打算把這本英文書翻譯成中文,以便更多人了解。
(正文)
她畫她的作品,我照看我的收藏品(在我的夢中)。她總是愛着我和我的收藏,把它們畫下來塗色;一起在一個大房子的帶有大玻璃窗的屋子工作,本應該一言不發的我們成立有名氣的主持人。她淡淡的金髮和灰眼睛使她更美麗,當然其他的男人從上到下都是綠綠的。
唯一我沒有做關於她的好夢是在我看見她與特定的年輕人在一起之後,他是那種校園嘈雜型,而且還有一輛跑車。在巴克雷商店裡交款時我站在他旁邊。我聽見他說“我就給你一個五英鎊的支票吧。”當然是玩笑因為支票最小面值是十英鎊。他們這種人都是這樣處世的。我幾次看見她爬進他的車,或者是開到城裡兜風。而那些天我在辦公室里與其他人相處得不太好,我也沒標記X在觀察日記上。(這一切都發生在她去倫敦之前,她是在那裡和他分手的。)那些天我讓自己做噩夢,她哭着或經常是跪着。一次我夢見自己打了她一個耳光,就像我在電視里看到一個半大小夥子做的一樣。也許這就是一切事情的開始。
我父親因車禍去世,我只有兩歲,那是在1937年。他喝醉了,但我的姑媽安妮說是我母親不久出走了,把我留給安妮姑媽,他只想要一個平靜的生活。我的表姐瑪寶又一次告訴我(在小時候,一次爭吵中),我母親是一個街頭女人,和一個外地人私奔了。我也很笨,直接盤問姑媽,結果她說的沒錯。我現在也不在乎了,即使她還活着,我也不想見她,我對此沒有興趣。姑媽讓我從思想中擺脫她,我也同意了。 我是被安妮姑媽和迪克姑父同他們的女兒瑪寶一起拉扯大的。安妮姑媽是我父親的姐姐。
我十四歲那年姑父死了,那是在1950年。我們去釣魚,像往常一樣我帶着我的漁網之類的都是離開了,餓了的時候就會到迪克姑父哪裡去,發現有好多人圍在那裡。我還以為他釣到了一條大魚呢。才知道他犯了突發性心臟病。他被送回家,再也沒有說過一句話或清醒地認出我們過了。
我們在一起的那些天,不能說是在一起,因為我總是除去收集而他釣魚。我們一起吃飯,一起旅行。那些天(也就是我要講的那些天之後)絕對是我有過最好的日子。安妮姑媽和瑪寶以前看不起我的蝴蝶,但迪克姑父總是替我撐腰。他也喜歡成套的收藏品,關於新標本的製作過程,他與我的感受一樣。他會坐下來看着蝴蝶的翅膀慢慢地伸展漸漸乾枯。他也讓我把毛毛蟲罐子放在他的倉庫里。當我獲得了最佳興趣獎時,他給了我一英鎊作為獎勵,條件是我不能告訴姑媽。我不想說下去了,他對我就想一個父親一樣。當我手中握着賭博贏的支票時,我第一個想到的人,不算上米蘭達,就是他。我本可以給他買最好的魚竿和漁具——任何他想要的東西,但事實卻不允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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