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上天是有意還是無意,給了我一個倒霉鬼弟弟。從小我倆就合不來,常為了芝麻點兒的小事吵得不可開交。迷信的姑姑說,因為我的名字里有一個“火”字,而弟弟的名字里有三點水,水火不容,所以註定是冤家。不過,說來也真是這樣,所以每次,爸爸媽媽總是被我倆氣得半死,但也只能在一旁乾瞪眼。
弟弟特皮,是個有名的淘氣包。有時把我寫着作業的本子拿去折飛機,滿屋子裡射;有時把我整理好的書本疊成一摞一摞的,站在上面拿着一根筆,說:“下面有請最着名的歌星——本人為大家用最有磁性的聲音演唱《我心中的太陽》。”更有時,拿我的髮夾別在自己頭上,再套上我的裙子,翩翩起舞,然後特做作地說:“我是這家裡的姐姐——小丫(我的小名),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多揍我幾拳!謝謝!”我都快被他氣死了,拿着枕頭滿屋子追着。有時真急了,便和他大聲吵起來,吵完后冷不防回了他一句:“下輩子我可不要你做我弟弟。”便轉身走人不在理睬他了。他則在一旁發出“既生鑫(他的名字),何生靈(我的名字)!”的感慨
弟弟就是這麼皮,讓人不放心。這天,媽媽不經意間在弟弟書包發現兩百塊錢。兩百塊!對我們這個年齡的孩子來說可不是小數目呀!而且學校也沒有退什麼錢,更沒人會拿錢給他。媽媽懷疑是弟弟偷拿的。聽到這些,我的心不由緊張起來:地點雖皮,也不至於這麼壞。中午,弟弟回來了。媽媽便開始審問了。“你書包里的兩百塊哪來的?”“我……我……我……”弟弟支支吾吾,臉漲得通紅,眼絲也紅紅的,快要哭的樣子,兩顆眼珠不安的上下轉着,顯示出異常的慌張。“你這孩子怎麼敢偷錢?反了你了……”整個審訊過程,弟弟都沒啥出聲,靜靜的聽着,眼淚默默的流着……
事後,我再一次問他:“錢到底是不是你偷的?”弟弟低着頭說不是。“那從哪來的?”“是……是我的早餐錢。我想存起來買你喜歡的那隻毛絨熊給你做生日禮物。”
生日禮物?原來那是弟弟整整四個月的早餐錢,我……忽然,我感覺眼眶濕潤了,再也說不出話來。
下輩子我還做你姐姐,我的倒霉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