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眉毛下面,一雙大大的眼睛忽閃忽閃,臉蛋圓圓的,他就是我八歲的小弟毛毛。毛毛長得肥頭大耳,別人常說他是塊當官的料,因此,毛毛從小便立下雄心大志:長大后要當官。有一次,我問他:“你是當清官還是當貪官?”他眯了眯眼睛,問:“清官是什麼東西,貪官又是什麼玩意?”我說:“貪官很有錢------“沒等我說完,小弟便歪着腦袋笑着說:“我當貪官!”我又說;“貪官可沒有什麼好結果,是要槍斃的!可清官又沒有錢。”小弟這下為難了,用嘴吮着手指自言自語:“清官沒錢用,貪官要槍斃,我當什麼官呢?”我們都在等他回答,一會兒,他想好了,高興地說:“我清官貪官都不當,我要當既有錢又不槍斃的官!”咳!小小年紀就知道錢好,大概他只知道錢能買零食吃吧!聽了他的話,大家捧腹大笑。我又說:“毛毛,以後當官就要當為人民服務的清官,我們家族可不允許有貪官啊!”聽了我的話,或許他並不太懂,可他仍一個勁地點頭。
小弟有許多優點,旱冰鞋一滑便會,我倆比賽我總是他的手下敗將;踢足球也不在話下,他體質好,力氣大,搶球射門是頂尖高手。
毛毛小弟不懂什麼是幽默,可他再幽默不過了。他的聰明可愛與活潑頑皮,常給我們帶來不少歡樂,我們常把他當成一個活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