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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鼎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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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幸拜讀友人博文《印光大師〈誡吾鄉初發心學佛者書〉》,受益匪淺。

  人之修福造業,總不出六根、三業。三業者,身業,口業,意業也。

  不是很懂,可能是修行不夠吧,亦或罪孽深重,始終不得其精神實質之所在。但還是硬着頭皮往下看。

  身業有三,即殺生、偷盜、邪淫。此三種事,罪業極重。學佛之人,汪吃素,愛惜生命。由是動物,皆知疼痛,皆貪生怕死,不可殺害。若殺而食之,則結一殺業,來生後世,必受彼殺。動物知曉疼痛,此話不假。但倘若不殺之而食,那些個的豬牛雞鴨魚蝦類豈不都成了精怪?莫非它們生來就是為了享受一生?單說那豬,天天吃了睡睡了吃,腦滿腸肥的,留之何用?人一生,得過且過,哪還顧得上來生受誰殺的,愛咋地就咋地吧!再者說了,來生誰知道誰呀!倒是今生不殺生者寡眾也。

  二偷盜,凡他人之物,不可不與而取。偷輕物,則喪已人格。偷重物,則害人身命。偷盜人物,似得便宜,折已福壽,失己命中所應得者,比所偷多許多倍。若用計取,若以勢脅取,若為人管理作弊取,皆名偷盜。偷盜之人,必生浪蕩之子。廉潔之士,必生賢善之子,此天理一定之因果也。他人之物,理當不與而不能取也,這是起碼的道德。但話說回來,取他人之物者,想必也有其苦衷。一個正常人,何以動不與而取他人之物之念呢?孔乙己也說了,讀書人竊書不為竊,當可引申為缺物者不與而取他人之物者不為偷也。無能者果真當死無疑?這也太不仁道了,餓了,又無裹腹之物,不偷等死不成?再者說了,現如今富者少有不從偷盜之事的,偷偷來之物,從刑法角度上來講叫“社會危害不大”,江湖上叫“劫富濟貧、行俠仗義”,不為過也。至於什麼必生浪蕩之子之類的話就不必說了,慈悲為懷豈能出此惡毒言語?

  三邪淫,凡非自己妻妾,無論良賤,均不可與彼行淫。行邪淫者,是壞亂人倫,即是以人身行畜生事。現生已成畜生,來生便做畜生了。世人以女子偷人為恥,不知男子邪淫,也與女子一樣。邪淫之人,必生不貞潔之兒女。誰願自己兒女不貞潔。自己既以此事行之於前,兒女稟自己這氣分,決驗證正而不邪。不但外色不可淫,即夫妻正淫,亦當有限制。否則,不是夭折,就是殘廢。貪房事者,兒女反不易生。即生,亦難成人。即成人,亦孱弱無所成就。世人以行淫為樂,不知樂只在一刻,苦直到終身,與子女及孫輩也。此三不行,則為身業善。行,則為身業惡。

  何為正何為邪?視聽混淆真偽勿辯的今天,真的很難說清楚。君不見,非人妻妾,卻與人行淫者大有人在。邪淫之人必生不貞潔之兒女,我看古代好多傑出人士皆出自娼妓之子宮,甚至連自己親爹都不知何人。貞潔不貞潔的,世人已不複信奉,婚外情、一夜情的就是對此理最徹底的顛覆,也沒見誰遭何報應。正淫之事,佛祖也就不好管了吧!人家想咋地就咋地。孔子說,食色性也。樂只求一刻,此生足矣,何顧來生。

  口業有四,妄言、綺語、惡口、兩舌。妄言者,說話不真實,心亦不真實,其失人格也,大矣。綺語者,說風流邪僻之話,令人心念淫蕩。無知少年聽久,必至邪淫以喪人格,或手淫以戕身命。此人縱不邪淫,亦當墮大地獄。從地獄出,或做母豬母狗。若生人中,當作娼妓。初則貌美年青,尚無大苦,久則梅毒一發,則苦不堪言。幸有此口,何苦為自他招禍殃,不為自他作幸福耶。惡口者,說話凶暴,如刀如劍,令人難受。兩舌者,兩頭挑唆是非,小則誤人,大則誤國。此四不行,則為口業善。行,則為口業惡。

  嘴長在別人身上,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唄!說真話就得受真罪,你叫誰還不妄言?當今社會,有幾人是在說實話,假話多成善意的謊言,你叫我們如何才能聽到真言?綺語,本指多藻飾的文詞,或寄託于美人香草的詩文。這沒什麼不妥啊?說風流邪僻之話,如若你心無邪念何又令你心念淫蕩?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目睹姦淫之景,你就成了淫蕩之徒?久聽勵志之文,我看也沒見多少人出息長進,何以區區綺語之文就能讓人生淫蕩之意呢?風,只折根基不牢者,奈大樹何?此咒彷彿罪不可恕,什麼墮大地獄,什麼做母豬母狗,什麼娼妓梅毒。我覺得此言比起綺語之禍來更惡毒更罪不可赦。

  三意業,即貪慾、嗔恚、愚痴。貪慾者,有錢財田地什物,總想通通歸我,越多越嫌少。嗔恚者,不論自己是非,若人不順已意,便發盛怒,且不受人以理諭。愚痴者,不是絕無所知。即讀盡世間書,過目成誦,開口成章,不信三世因果,六道輪迴,謂人死神滅,無有後世等,皆名愚痴。此種知見,誤國害民,甚於灌水猛獸。此三不行,則為意業善。行,則為意業惡。

  慾望是無止境的,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有錢不撈是傻蛋,總想通通歸我,如果走正道,這叫有遠大理想,有何不妥?世界財富英雄皆如此也。嗔恚者,個性也,無須指責,煩了,他還會說你啰嗦呢!我們要包容。所謂愚痴者,就是沒信你這套,人各有志,追求不同,何須強求,更不得冠人以愚痴名。

  誦經念佛,這是人家的愛好和信仰,我們無意詆毀,只是就事論事發表自己的拙見而已。何謂“經”?是指傳統的具有權威性的著作或宣揚宗教教義的著作。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追求,一類人有一類人的崇拜,因人而異權威也會有所異,況且,權威的出處都有待考究,我看出此言者,估計也權威不到哪裡去。縱觀經文,無論文采邏輯都尚欠缺,都開始懷疑此人學歷和文化,不排除村老野夫之拙作。何況,宗教畢竟是宗教,它是一種對社群所認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風俗的教化,是一種社會歷史現象,多數宗教是對超自然力量、宇宙創造者和控制者的相信或尊敬,它給人以靈魂並延續至死後的信仰體系。

  傳統的東西不盡精華,權威的議論也會有瑕疵。與時俱進,結合實際,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將傳統文化發揚光大,此乃正道。一味痴迷於所謂佛經,與現實脫軌,恐遭時世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