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在聽你唱給我的那首歌,單曲循環。但是這首歌我不太喜歡,之所以我不太喜歡,是因為它不過是只會為丟失的愛情痛苦呻吟的那些歌手所吐出的又一個嘆息,而且在詞曲方面都算不上傑出,甚至平凡的相當可以。但是你聽后,你說你很喜歡,你曾唱給我聽。
那個人的聲音很像你,所以你確實適合極了唱那首歌,無論是聲音還是感情。那種摻雜了無所謂的莫名其妙的傷感,你向來以為最能詮釋你的心情,你甚至有點以之為傲(這當然只是我的理解),你頑固的堅持。
這就是我們不一樣的地方,當然,本來就沒有多少一樣的地方。
呵呵,你佩服我嗎?倔強的像石頭一樣,這麼長時間以來,我只肯用個“你”來表示一切。無論你做了什麼,我都在遠方笑笑,一言不發。無論你痛苦或幸福抑或心灰意冷,我都從不走近。我成功的把自己偽裝成了一塊石頭,你站在我身旁與站在一棵枯樹一邊兒不會有什麼區別。我成功的把自己放進你眼中的茫茫人海,偽裝的天衣無縫。我成功的做到了就算讓你看到這些字都不會覺得這個“你”可能會是你自己。我成功的做到了所有人甚至是我最最親密的朋友都吃驚於我還有這麼個“你”。我成功的做到把我自己都給騙了,關於你的事,我連日記本都不相信。我成功了,這是一種帶不來快樂的成功。
時間不短了已經,二十周歲生日和十八大都過了,以前的生活早已別我而去,縱使以後的聚散離分誰都不清楚,但這故事是絕對絕對的不會有什麼續集了,這樣的情節就算是小說裡邊有,那也只會是質量低劣的言情小說。所以,我才象火山爆發一樣一下把這些除了我沒有人知道的東西攤在這裡,既然過去過去了,過去帶來的包袱也應該卸下。對於我來說,卸下包袱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儘可能的坦白一切,向所有人,包括自己。
當然,我坦白的一點都不徹底。或許正在看着這些字的你忍不住想問:那個“你”是誰?是“xx”嗎?是“xxx嗎”?不管是我難分難捨的朋友還是從不相識的陌生人,我想都難免產生這樣的疑問。但是那個“你”是誰,真的不重要,至少現在和以後不重要了。因為自私點來說,我把這些文字放到你們的眼睛里,而不是像以前一樣放在自己的口袋裡,只是為了如此我就能坦然告訴自己:你能平靜接受那些過去了,你敢面對了,你敢說出口了。我的全部目的就是這些。
至於“你”,如果也看到了。沒關係,反正你不可能察覺得出。我相信我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