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對基層司法所長成功進行了全員競爭上崗、擇優選擇改革。今年以來,市司法局進一步加大了隊伍建設的力度,在**市首家對司法所實行了收編管理的基礎上,又把競爭機制引入幹部選拔和管理工作中,建立起一種有利於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開創了不敬業者讓賢,無政績者下崗的良好氛圍。這次競爭上崗中,全局共有26名基層幹警報名參加競爭基層正、副職,佔全局幹警總數的93%。經過個人報名、民主評議、競爭演講等步驟,對全局12個司法所的13個職位(其中大辛店司法所設正、副司法所長)進行了競爭。通過競爭,有4個原司法所長、2個副所長沒有取得任職資格。一批年富力強、德才兼備、政績突出的同志走上了領導崗位,新的司法所長平均年齡由44.5下降到40.7。這次競爭上崗的特點是:
一是深入調查研究,制定實施意見。這次競爭上崗活動從年初局黨組就開始醞釀準備,為搞好這次改革,首先,由分管局長帶隊,深入各鎮街進行調研,了解掌握基層司法行政隊伍的現狀:有的司法所長年齡和文化結構與面臨的形勢和任務不相適應,缺乏競爭機制,隊伍生機與活力不足,個別司法所長政治業務素質低,已經不適合擔任相應職務;其次,采勸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借鑒和學習其它兄弟單位的經驗和作法,結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實際,制定出了《**市司法局關於基層司法所股級幹部競爭上崗的實施意見》(討論稿),對競爭上崗的指導思想、範圍和條件、職數設置、方法步驟等做出了詳細的安排和部署;三是對實施意見(討論稿)進行研究論證,幾易其稿,反覆討論,並向市委政法委、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做了彙報,對不合理的地方進行修改,確保了實施意見科學規範、切實可行。
二是打破身份限制,實行全員競爭。為給基層司法所每一位幹警都創造施展個人才華的機會,真正把那些能幹事、想幹事的人選拔到股級崗位上來,經過與市人事局的多次協商,這次競爭上崗打破了身份限制,所有基層司法所現有的行政、事業在編在崗人員,凡符合下列五項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競爭。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上,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的較高的組織協調能力,必要的業務素質,群眾威信較高;2、熱愛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廉潔勤政;3、年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4、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5、身體健康。由於打破了身份限制,有效調動了幹警的參與熱情,全市29名基層司法行政幹警,有28名符合競爭條件(1人超齡),26人填寫了競爭自薦表,參選率高達93%,真正實現了全員參與競爭。
三是廣泛徵求意見,評價全面真實。為保證對每個參選人員有一個全面而真實的評價,競爭上崗中,還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競爭人員進行三方面評議,並按基層司法所全體工作人員、局機關科室負責人分值佔30%;鎮街黨委分值佔30%;局黨組成員分值佔40%的比例折算出每個人的得分。在競爭演講中,也按百分制計算出個人演講得分。同時,按民主評議得分佔40%,演講得分佔60%折算出個人得分,根據所設職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取得任職資格人員。
四是堅持三個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即堅持了黨管幹部、民主集中原則;堅持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整個競爭上崗活動全部公開透明,所有環節均實行陽光操作。為制止託人說情之風,還實行了局黨組通報制度,即局黨組成員之間對託人說情的互相通報告知,對有此行動的競選人,局黨組實行一票否決。整個競爭上崗過程中,無一例托關係說情情況出現,有效制止了競爭中的不良風氣,使每一位參選人員都站在同一起跑線,平等地參與到競爭去。
五是組織嚴密細緻,競爭上崗圓滿成功。專門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同志任組長,其它黨組成員為成員的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競爭上崗工作。制定出了競爭上崗實施方案,將整個競爭上崗分為制定方案、宣傳發動、報名自薦、民主推薦、初先入圍、競爭演講、公示結果、確定崗位八個步驟,並將時間細化到具體每一天。同時,還邀請市委紀委、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的有關領導參加動員大會、競爭演講評分等各個環節。整個競爭上崗有條不紊,從7月26日開始,10天內全部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