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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台婚俗-茶禮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在我國,茶與婚姻有着密切聯繫,早在明朝時就有“訂親茶”的記載。清代人福格在《聽雨叢談》卷八中說:“今婚禮行聘,以茶葉為幣,清漢之俗皆然,且非正室不用。”與茶有關的婚俗,最有趣的當推閩南和台灣。

  閩台婚姻禮儀總稱為“三茶天禮”。“三茶”即訂婚時的“下茶”,結婚時的“定茶”,同房合歡見面時的“合茶”。

  在舊社會,男方隨媒婆或父母到女方家提親、相親,女方的父母就習慣叫待字閨中的女兒端茶待客,茶杯斟滿后,依輩份次序分送到男方親客手中,由此拉開了“相親”的序幕。男方家人乘機審察姑娘的相貌、言行、舉止,姑娘也暗將未來夫君打量一番,當男到女家“送定”(定親)時,由待嫁女端甜茶(閩台民間叫“金棗茶”),請男方來客品嘗。喝完甜茶,男方來客就用紅紙包雙數錢幣回禮,這一禮物叫“壓茶瓶”。到了娶親這一天,男方的迎娶隊伍未到女家,女家就要請吃“雞蛋茶”(甜茶內置一個脫殼煮糖的雞蛋)。

  男方婚宴后,新郎、新娘在媒婆或家人的陪伴下,捧上放有蜜餞、甜冬瓜條等“茶配”的茶盤,敬請來客,此禮叫“吃新娘茶”。來客吃完“新娘茶”要包紅包置於茶杯為回禮。結婚成親的第二天,新婚夫婦合捧“金棗茶”(每一小杯加兩粒蜜金棗),跪獻長輩,這就是閩南、台灣民間著名的“拜茶”,也是茶禮在婚事中的高潮。倘若遠離故鄉的親屬長輩不能前往參加婚禮,新郎家就用紅紙包茶葉,連同金棗一併寄上。

  在閩南、台灣,茶樹是締結同心、至死不移的象徵。據郎英的《七修類稿》和陳躍文的《天中記》載:“凡種茶樹必下子,移植則不復生,故舊聘婦必以茶為禮,義固有所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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