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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演講稿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什麼是不良個體呢?在犯罪學中,不良個體中能是存在反社會人格傾向的社會人,也就是說,一個人對各種社會行為準則和規範在心理、行為等方面的異常、變態、越軌,從而個人與社會直接處於不和諧、不平衡,甚至對立的狀態。如,學校要求中學生遵守學校紀律,不得上網吧,而有這麼一個學生,偏要偷偷地去網吧上網,這個學生就異常、越軌;中學生不許打架、盜竊,有這樣一個學生不為什麼事,就要捅其他學生幾下,或將他人物品順走,這個學生難道不是異常、越軌嗎?這樣的人就是屬於不良個體。不良個體在我們學生中往往表現為:

  一是在認識水平上,以自我為中心,缺乏理想。有人認為我好歹考不上大學,現在就這麼混混好了。但是,同學們,我希望你們了解一個社會事實,那些在社會有地位的、有修養的人不一定都是在校學習最優秀的,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就是一定要有理想,理想說大了有點空,從具體到每一個個體的人,娜就是要有正確的人生目標,這個目標包括近期、中期、遠期的目標,近期的目標對同學們而言,就是要遵守校級校規,遵守法律法規,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學到能對自己今後的工作和社會有用的本領。

  二是在知識內容上,對腐朽沒落的負面文化信息表現出濃厚的興趣。你叫他說怎樣好好學習本領,將來怎樣建設國家,他不感興趣。

  三是在情感體驗上,缺乏義務感、道德感、沒有同情心,別人受難,他興災樂禍。別人比他強,他心生嫉妒。四在意志品質上往往為所欲為,放蕩不羈,缺乏自控能力,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五是在個性傾向上,表現出非分的物慾、佔有慾等等。下面舉幾個例子說明一下:

  1、有一個17歲的錢某喜歡上網,在網吧結識張某。有一天,兩人一起上網到很晚,張某就邀請錢某住到他家裡,晚上錢某見張某家大人不在家,就趁張某睡着后將張某的父母的金首飾、手機等東西悄悄偷走,然後拿到外面變賣現金后自己花用。這是什麼情況?這就是我上面講的不良個體第五種表現形式——非分的物慾,結果是怎麼樣呢?公安機關很容易就排查到是錢某所偷,移送到檢察機關后被以盜竊罪向法院起訴,後來被判處有期徒刑,罰金2000元,並賠償張某家的所有損失。非分所得不僅沒有得到,而且還獲得了牢獄之苦,更為自己今後的人生添上了一筆難以抹去的污點。

  2、劉某今年16歲,天津市某縣人,跟隨父親到外地打工。在某中學借讀。在學校期間,因一件小事和一個同學產生了矛盾,二人發生爭吵,繼而劉某對該同學心生怨恨之心。一天,他從一個錄像上看到放火行為,竟然心生歹念,也想學著錄像中的行為去報復同學,於是就在一天晚上帶上打火機等摸到同學家門口放起火來,後來因火情及時發現被撲滅沒有得逞。這種行為就是缺乏自控力,結果怎麼樣?結果當然是犯罪,後來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而這六年本來是應當在美麗的校園中與同學們一起度過的,就是因為缺乏自控能力而不得不在監獄中度過。因此,我們在座的中學生,要有交往的意識,但是切忌要注意,不要與不良個體去進行交往或者要少交往,在人際交往中要特別注重對自己控制力的培養,特別要注意以下情況發生:

  一是“義氣”第一。作為真正的人際交往應該建立在直摯誠實、互相幫助、共同進步的基礎上,而許多青少年犯罪的人是從所謂的“交情”出發,認為“江湖義氣才夠朋友”、“割頭不換、兩肋插刀才算友誼”。在這種義氣觀念指導下,有些人走入犯罪道路。如,某學校的一個學生孫某,因嚴重違反校紀校規被學校開除,后輟學在家無所事事,一天,有一個社會青年中午喊他到外面去玩玩,同去的還有另外一個學生周某。在一個偏僻的弄堂里,他們看到迎面走來了三個中學生模樣的人,這個社會青年於是就提出要敲詐三個學生錢,並要孫某和周某一同參與,周某知道這是違法犯罪行為,一邊拒絕一邊就離開了。而孫某覺得不參加屬於不講“義氣”,不夠朋友,於是就和這個社會青年一起攔住這三個學生。他們用匕首將三個學生逼住,喝令三個學生交出身上的錢物,三個學生不肯,他們就一人拿刀威脅,一人上前搜身,後來共搶到100元不到,得款后還大搖大擺到附近的一個小飯店吃了一頓飯,三個學生被搶后迅速向公安部門報案,公安部門接到報案后迅速行動,在二人還在小飯店大吃大喝時就將二人抓獲。雖然不到100元,但是由於搶劫屬於性質嚴重的犯罪,二人是用暴力、脅迫的方法非法佔有他人財物,按照刑罰規定最低法定刑也要判處3年以上刑罰,也就是要坐3年以上牢。後來,檢察機關將該案起訴到法院,這個社會青年被判有期徒刑4年,而孫某也因為講“義氣”也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這個真實的案例,每年都在發生,雖然發生在不同的個體身上,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他們大多是青少年,大多是不講原則、不講是非的進行“講義氣”,對此,我希望大家要引以為戒。

  二是追求生活刺激。還有一些青少年,他們在生活中無所追求,無所事事,以追求刺激為樂趣,有的甚至不為恥,反以為榮,愚蠢妄知地“惡作劇”。如在汽車上向路邊行人吐痰,從自己住的房子里向外隨意亂仍垃圾,還有的把別人的書包等物件投到河裡,有的隨意毆打學生,向學生強拿硬要少量現金,或叫學生買包煙,請吃飯等。這些情況也許在我們當中是不存在的,但是我認為要值得大家警惕。因為這種情況弄不好就要犯罪,就要坐牢。如果在座有的同學有這樣的惡習,我勸你們趕快改正,不然到那時後悔就晚了。因為法律規定:隨意毆打他人、強拿硬要等行為,情節嚴重的,屬於尋釁滋事犯罪,不管是誰,只要觸犯刑法規定,該逮捕的逮捕,該判刑的判刑,這我不是嚇唬你們,我給你們說一個例子:一個青少年,就是沒有事向學生要個十元八元的,或叫學生請吃頓飯,或叫學生買包煙給其抽,結果怎麼樣呢?構成犯罪,逮捕起訴后被判二年。那犯的是什麼罪呢?這個罪名就是尋釁滋事罪。什麼叫尋釁滋事罪?根據《刑法》第293條規定,表現形式有下列四個行為之一的就犯該罪了:(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取樂,或一次毆打他人致輕傷等;(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嚴重混亂的。所以,對照以上四種情形,希望同學們嚴格約束知己的言行,只有經常性地對自己進行約束,才會逐漸形成良好的文明習慣,也才能使自己走好今後每一步。

  三是虛榮為先。一些學生追求名牌,愛慕虛榮,貪圖享受,缺乏吃苦耐勞精神,熱也不行,冷也不行,學校規定穿校服,他們就比鞋子、手機是不是名牌,或者誰的的名牌更好一些,追逐的是豪華生活,星級享受。下課後聚在一起,討論的不是功課和難題,而是一個個脫口而出的名牌, “儉樸”這個詞語也老老實實在新華字典中紮根。不相信?事實擺在眼前。據報道:一個父親下崗的某職高學生,為了虛榮就與同學攀比,強迫其父母借錢為其買來金利來皮鞋、皮爾卡丹西服。愛慕虛榮的後果是什麼?跟你們講一組數據就知道了。據某地區對近二年青少年犯罪調查的統計,在100名青少年犯罪中,因為愛慕虛榮、追求享受而進行偷竊、搶劫的等犯罪的有55人,比例高達百分之五十五。因此,如果在人際交往中,交往對象是愛慕虛榮的不良個體,如果再沒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和鑒別能力,其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三、不良群體交往與犯罪

  以上講的是不良個體,下面講一下不良群體。

  不良群體,首先具有群體的基本特徵。即:二人以上有直接或間接接觸的人的結合,群眾內部的成員一般都有心理交互影響的確定模式和特殊類型的集體行為。

  不良群體的形成與犯罪有着密切的聯繫。這不僅因為群體成員本身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反社會傾向,而且成員之間相互制約、相互作用。

  不良群體是如何形成的?我們通過大量的不良群體犯罪的調查發現,其形成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通過情感聯繫,拉攏、教唆、征服、結拜等形式和手段;(2)依據成員的年齡、文化素質、經濟地位、身份素質、反社會經歷與經驗,確定成員之間的人際關係,“征服他人,稱霸一方”;(4)有簡單的規章制度,對成員有一定的約束力。

  對你們中學生來說,不良群體發生犯罪的主要有尋釁滋事和聚眾鬥毆,關於尋釁滋事犯罪,我在前面已講過,在這裡不再重複了。關於聚眾鬥毆罪,我國《刑法》第292條是這樣規定的,是指出於私仇、爭霸或其他不正當目的而糾集多人成幫結夥地鬥毆的行為。行為人的動機一般是出於哥們“義氣”,“幫伙利益高於一切”,無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為了一點小事報私仇或都為了在某一區域打出威風,稱王稱霸,通過在首要分子的糾集下,通常一般糾集三人以上,對對方不特定的人進行鬥毆的,如果雙方都有三人以上,相互都有鬥毆故意的,雙方都按聚眾鬥毆罪論處,一般聚眾鬥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械等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极參加者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他人重傷、死亡的還要按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處罰,最高刑可達死刑。如,據報道,20**年12月12日,外省某校發生了一起聚眾鬥毆案件,學生許某因瑣事與某職教中學學生雍某某發生爭執后,與季某指使孫某某、孫某糾集四十餘人,手持鐵棒到該學校毆打李某某及其同學十餘人,造成李某某、趙某等多名學生受傷,因四被告人投案自首,最終法院從輕處罰判處四人一年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在本案中,如果李某某也糾集了學生三人以上準備迎戰,即使李某某受傷,也要對其以聚眾鬥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再如,去年為我們處理的一起聚眾鬥毆案,也是為一點小事雙方糾集數十人互毆,結果兩人被判有期徒刑坐牢。雖然是參加的都是社會青年,但是性質還是一樣的。同樣在去年發生的一件聚眾鬥毆案件,兩幫社會青年糾集再一起互相鬥毆,學生萬某出於義氣也跟隨前去參與鬥毆,結果一起被判刑。還有某省一個學校里,一個學生看另一班級某個學士不順眼,兩人約定中午在教室鬥毆,雙方都糾集十多人,手拿鐵管、板凳腿等物,在教室互相毆鬥,造成一方當事人重傷,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進行判處,並承擔醫藥費1萬餘元。

  通過以上的案例,希望在座的的每個學生都應吸取教訓,尤其是曾經違反或正在違反校紀校規的同學,是否應作出必要的反思呢?每個同學都應從中吸取教訓。

  首先,廣大同學應嚴格要求自己,那些個別同學更應懸崖勒馬,不要總是遊離於學校紀律之外,大錯沒有小錯不斷;隨意地放鬆自己,遲到、上課睡覺,不穿校服,該出操不去,跑、躲、藏,有這種違紀違規的行為來標榜自己的與眾不同,超凡脫俗。

  其次,所有同學認真自覺地學法、懂法、守法,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提高自我控制的能力。既要學會如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也要懂得如何遵紀守法,要爭做遵守校紀校規的好學生。對於一些腐朽思想和歪風邪氣要自覺加以抵制,要遠離一些低級庸俗的書刊與影視銳頭,要與不良個體及不良群體之間保持距離。

  第三,希望我們每一位同學能主動多與家長進行溝通。你們正出於由少年到青年的關鍵成長時期,最容易產生感情上的困惑和心理上的挫折感。這就需要取得父母理解,使他們了解你們日益強烈的獨立意識和獨立人格的發展需求,在成長過程中獲得父母熱情的關懷,獲得心理安全感。從某種程度上說,家庭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屏障,家庭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第一陣地,父母則是你們最直接的老師,在與父母的交流溝通中,一方面,可以與父母互相糾正不良的行為習慣,另一方面,有了父母的耐心誘導和言傳身教,我們也能增強抵禦外來惡習影響的能力。

  最後我希望你們要多和學校老師加強聯繫。老師也希望成為你們的好朋友。其實,我相信每個老師都有這個共同想法。遇到困難和挫折,我希望你們及時找到老師進行傾訴,將自己的困惑和不解告訴老師,由於老師比你們年長,很多方面的事情也比你們經歷的多,肯定能夠對你們進行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的教育,也一定能使你們形成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道德觀與法制觀,

  同學們,希望你們能夠積極向上,追求夢想,也希望少部分學生打開心靈的窗戶積極面對,改變自己,活的充實,學的快樂;在陽光風雨中變的成熟、懂得自重、自警、自省、自愛。

  謝謝大家

  法制教育演講稿(三)

  老師、同學們:

  上午好!

  今天法制教育的主題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學習小學生交通安全口訣。

  常言道:“馬路是虎口,大意禍臨頭。”有的小朋友在馬路上玩耍、遊戲,甚至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這正說明他們沒有意識到馬路是虎口。南京某小學二年級學生王誠就是在“虎口”失去了一條腿,留下慘痛的教訓。

  今天,X老師特別找了一則小學生交通安全口訣送給我們XX小學的同學們,現在請大操場、中操場、小操場的同學們都跟着X老師大聲地把它讀出來。

  走路要走人行道,橫穿要走斑馬線。

  過馬路,左右看,天橋地道最安全。

  上學來,回家去,記得要靠路邊走,

  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安全記得清。

  同學們真棒,相信我們XX小學的孩子們都是遵守交通規則的優秀小公民。今天的法制教育就到這邊,謝謝大家。

  后註:這次的法制教育準備得用心,當時在看《零極限》,很安於當下。覺得既然要上去了,就該有用於孩子,全力以赴,至於後果便也無愧。先是整稿子,而後反覆誦讀,到滿意的時候已經是零晨12點了。第二天一早還在家演練了一遍這才放心地上班去。廣播操體育老師的整隊學校的麥客風或斷或續,我有點擔心學生聽不清,也擔心孩子們沒跟我齊讀。想着《零極限》,我不住地調整心情。當學生響亮的跟讀聲響起時,我的手在顫抖,一直到孩子們熱烈的掌聲響起來。成功了,不管對他們的影響如何,至少我儘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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