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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流浪者》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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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流浪者》有感

  2013級法學3班 杜旭

  在一次《犯罪學》課程上,老師讓我們觀看了印度電影《流浪者》。這是一部由普利特維·拉茲·卡普爾和納爾吉司·杜特主演的印度劇情、家庭、歌舞、愛情電影,講述了印度等級社會的黑暗現實,歌頌了純潔的愛情和人道主義。片中主人公拉茲的母親懷着身孕,在一個下大雨的夜晚被出身望族的丈夫(大法官拉貢納特)踢到門外,只因她腹中的孩子來歷有些可疑。拉茲母親哭訴自己是清白的,可是沒有什麼用,拉茲父親家族不能容忍自己家族遭受這樣的奇恥大辱。於是,拉茲的母親便成了犧牲品,在暴雨中被趕出家門,從此開始她和拉茲一生的苦難生活。看完這部電影后,我深有感觸。

  這部影片的獨特之處是以一次法庭審理為開頭,原告是印度上流社會中很有名望的大法官拉貢納特,被告是流浪者拉茲,罪行是拉茲闖進拉貢納特的住宅,企圖刺死拉貢納特。可是拉貢納特萬萬沒有想到,想要殺死他的拉茲正是他的親生兒子。這樣的開頭給觀眾們留下了深刻的懸念,極大地增強了觀眾們觀影的興趣,觀眾們忍不住想要知道為什麼會出現這一幕呢?接下來的影片為觀眾們深刻地揭示了答案。大法官拉貢納特信奉的是這樣一種信條:好人的兒子一定是好人,賊的兒子一定是賊。這種以血緣關係來判斷一個人德行的謬論害了不少好人。大法官拉貢納特根據"好人的兒子一定是好人,賊的兒子一定是賊"的荒謬理論,錯判強盜的兒子扎卡有罪。扎卡越獄后被迫變成了強盜,決心對大法官拉貢納特實施報復,大法官拉貢納特果然中計,趕走了正在懷孕的妻子。拉茲跟着母親在貧困中長大,扎卡威脅引誘拉茲做了賊,開始了他偷盜為生的生活。拉茲在飽經流浪和貧困的生活之後,遇上了作為童年好友的麗達,二人相愛,拉茲痛恨自己偷竊墮落的生活,渴望以自己的勞動謀生,重新做人,但是扎卡繼續威脅逼迫他。

  當拉茲面對自己的親生父親時,父親非但沒有給予他一定的理解和寬容,父親那"好人的兒子一定是好人,賊的兒子一定是賊"的荒謬理論反而更使他前途無望,進而讓他產生了刺殺父親的念頭。電影採用這樣子的謀篇布局,似乎在告訴我們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果關係是客觀的。

  正如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果關係是客觀的。犯罪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它的出現絕對不是偶然的,其背後一定有各方面的原因。犯罪的存在是客觀的、複雜的、長期的,犯罪原因往往也是客觀的、複雜的、多元的。犯罪現象是各種致罪因素相互作用,有機結合而形成的多角度多變量的罪因系統。在我看來,拉茲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貧窮。貧困與犯罪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曾就資本主義社會貧困與犯罪的關係做過十分精闢的論述:"在資本主義社會裡,產生違反公共生活準則的搗亂行為的社會根源是群眾忍受剝削和群眾貧困。"從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的情形來看,貧困依然是一種十分重要的致罪因素。拉茲與母親相依為命,生活在印度的貧民區,無固定收入來源,過着飢一頓飽一頓的生活,為了能夠生活地更舒服更有尊嚴,沒有一技之長的拉茲只能通過偷盜來過活,由此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2、拉茲受教育程度不夠也是造成他走向犯罪的原因之一。由於家庭的貧困,無力支付巨額學費,拉茲不能像其他同學一樣在教室里快樂地接受教育,完成學業,他很早就輟學在社會上混。由於他年齡小,受教育程度不夠,心智尚不成熟,對一些事情的是非曲直的正確判斷不足,因此比較容易走向歧途。由於缺乏對事物的正確認知和一定的自制力,在扎卡的多次威脅和誘惑下,拉茲輕易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當他明白這一切,準備金盆洗手回頭是岸時,才知道為時已晚。

  3、不完整的家庭也導致拉茲走向犯罪。家庭是人們以婚姻血緣關係為紐帶而形成的生活共同體。作為社會的細胞,家庭不僅是人們生存的基本環境,而且也是人類個體社會化最初和最重要的形式。不完整的家庭,亦稱為破碎家庭或缺損家庭,是指缺少父母一方或雙方的家庭,如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父母離異,父母一方入獄,父母長期兩地分居等。家庭不完整對未成年人影響極大。拉茲從小跟母親相依為命,缺少父愛,周圍的小孩都嘲笑他沒有父親,這對他的心靈造成若大的創傷,促成他仇恨周圍人,仇恨社會,進而走向犯罪。

  4、社會沒有給予拉茲寬容和接納的機會也是他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的原因。在他因盜竊入獄且刑滿釋放后,社會沒有給予他尊重和重新做人的機會,而是一味地嫌棄和冷嘲熱諷。即使他刑滿釋放身體獲得了自由,他還是不能為社會所接受,他找不到工作,過不上體面的生活,無法像正常人一樣有尊嚴地過活,於是他不得不選擇再一次犯罪,重新回歸牢獄生活,彷彿只有牢獄才是他的容身之處。

  5、長期積累的不良情緒使得拉茲產生了殺害大法官拉貢納特的犯意。情感情緒具有兩極性,一極是肯定和積極性的情緒情感,表現為歡樂、得意和振奮等;一極是否定性和消極性的情緒情感,比如痛苦、失意和仇恨等。一般來講,後者是具有破壞性的情緒情感力量,無論個人還是社會都應該注意化解,讓這些因素轉化為一種積極的能量。早期教育的缺失、家庭的不完整以及不良環境等因素造成拉茲在情緒情感方面的扭曲,產生對於他人和社會的仇視。當得知拉貢納特是自己的親生父親時,他更加接受不了,便起了殺機。

  寫到這裡,我又想到犯罪之人如何重新回歸社會,過正常人生活的問題。目前,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大環境里,我國在改造犯罪方面的相關研究應該加強,在犯罪人再社會化這一問題上,適當借鑒西方國家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推動我國罪犯再社會化措施的發展和完善。

  首先,立法應該更加切實保障犯罪人的權利,特別應該注重對犯罪人人格權的保護。在我們身邊不乏這樣一些刑滿釋放人員,他們當初可能是激情犯罪,回歸社會以後改過自新,遵紀守法,沒有再次犯罪,但還是不能為社會大眾所接受。但社會大眾沒有給予他們最起碼的寬容和原諒,總是投以歧視和怨恨的目光,造成他們精神麻木,極度自卑。他們雖然不會再犯罪,但其獨立之人格受到極大的損傷,難以融入社會。這就需要通過立法來引導社會大眾寬容和原諒部分改過自新的罪犯。

  其次,大力推進社區矯正。社區矯正是一種不用監禁而是利用社區資源教育改造犯罪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區環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總稱。目前,我國社區矯正的對象限於以下幾種人員: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人員,被宣告緩刑,被裁定假釋的犯罪人員,以及被決定監外執行的服刑人員。社區矯正在我國還處於探索起步階段,當前首要的任務是制定完備的社區矯正的法律規範。相信社區矯正一定是對我過現有刑罰體系的有益補充,也勢必會促進犯罪人重新順利回歸社會。

  再次,國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組織各種職業技能培訓班、培訓會等,教給刑滿釋放人員一技之長,使他們順利回歸社會,得到社會的再次尊重和認可。很多再次犯罪的人都是沒有一技之長的人,出獄后雖然獲得身體的自由,但因為沒有一技之長,依然無所事事,無法順利回歸社會,過正常人的生活。他們只能通過再次犯罪來勉強維持生活,這樣就容易陷入一個惡性循環,使得刑罰改造犯罪的功能不能實現,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拉茲確實是一個悲劇,他的經歷值得我們去思考,去反思。很多時候犯罪是身不由己,也有很多時候,犯罪是不想再次犯罪的。只有我們認真地去思考每個犯罪現象產生的深層次原因,並且提出一些具體可行的解決辦法,我國的犯罪現象才會得到有效地控制。也只有這樣,拉茲這樣的悲劇才不會在中國重新上演,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目標才能夠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