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質檢局鄒科長第N次來我肉食店買肉了,他每次來拿了肉都不給錢,總愛丟下句:“記我賬上。”便開始走人,可是半年多了,我始終沒見他掏過一個大子。儘管十分反感,又不敢得罪,怕惹惱了他,會無故找茬來罰款。
這天,我的肉食店剛開門,鄒科長又晃晃悠悠走進來,我感到晦氣,表面還得笑臉相迎,急忙給他稱了二斤肉,心裡說,拿去吧拿去吧,就當我喂狗了,不料這次他接過肉並沒走,而是在店裡來回打起了轉轉,這下我可毛了,不知他葫蘆里究竟賣的什麼葯。
過了一會兒,只見他從兜里掏出二百元錢遞給我道:“這段時間吃你肉不少了,把欠的錢還了吧。”我連聲說:“不急,不急,這怎麼好意思。”“有什麼不好意思,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他很認真地說,“難到我還白吃你的肉不成?”
鄒科長的話讓我心裡熱乎乎的,看起來人家當初根本沒打算賴賬,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正想着心事,只見他湊上前小聲道:“看不出,你和我們胡局長關係還挺密切啊。”我一愣,莫名其妙地說:“胡局長,哪個胡局長啊?”
“別騙人了。”他說話間拿起放在櫃檯上的一張卡片沖我晃了晃,“你不是胡局長的朋友,他能把自己的名片給你?”聽他這麼說,我終於明白他為什麼急着要還我錢了,可是天地良心,我根本不認識什麼胡局長,那張名片是我五歲的兒子剛剛在大街上撿回來,放到櫃檯上的,我一時還沒來得及扔掉,想不到這竟是一張絕妙的護身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