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故鄉已13年了,13年可以成長一棵大樹,也可以改變一座城鎮的面貌,更可以讓一個人忘記鄉音,融入新的環境,成為一個地地道道的本地人。可這麼久了,我忘不了故鄉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經常會在夢中重回故土,撿拾一些細碎的片段,讓後用心拼接,慢慢的故鄉會又一次清晰地印在心裡,久久散發清香。
說實話,忘記比銘記更困難,更心碎,更憂傷,因為有些東西已經像血液一樣注入了骨髓,哪怕你如何擺脫,哪怕你如何想忘記。 我就是這樣的人,直到現在依然喜歡家鄉土得掉渣的話語,一聽就那麼自然,那麼順心,那麼親切,聽着這樣的話語總是感覺自己還在故鄉,似乎永遠不曾分開,頭腦里也會見到那些熟悉的身影,有一隻眼早已乾癟卻始終堅強活着的劉爺;有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房子是全村最爛卻時常憨笑滿臉的尕毛;有衣衫襤褸,口水常流,總愛叨叨閑話的皮老四……太多太多,他們就像每逢春夏,遍地盛開的野草莓花,花朵雖小,卻潔白一片,循着自己的崎嶇軌跡存活着,還那麼自適,那麼讓人垂憐。
記得小時候,吃完飯總要到車道上去,那裡是一條鄉村公路,路不寬也不平,只是在路面上撒了些砂石,不那麼坑坑窪窪罷了。吃完晚飯的人們習慣地到車路上轉一圈看一看,這樣的生活似乎成了人們的一種習慣。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或三五一堆,或四六一撮,或說家長里短,或言家國大事,人們總是率性而言,不會躲躲閃閃,有什麼就說什麼,說得興緻大起便會手舞足蹈,甩開一腔狂笑。孩子們也有他們的趣事,或追逐打鬧,或玩各種遊戲,很多遊戲的道具都是自製的,其貌不揚,卻總是給他們最純粹的快樂。我就是其中的一個,拿着自己用廢舊報紙,破爛書卷疊的大大小小的形狀各異的“翻翻”(一種形似正方形的玩樂之物)去挑戰玩伴,那種心情甭提多開心,遠比現在的城裡孩子玩電腦遊戲有趣得多。來到車路上,早有好玩者候在那裡,擺出一副傲人的架勢,等你前來“送死”。來不及做什麼準備,手提塑料袋往身邊一扔,拿出幾個就速速“開戰”,乘着興緻也總會嚇上對方几句:“你個狗慫,看我怎麼了拾掇你,輸了不許賴,賴了就是孫子!”“你別那麼難過(囂張的意思),一會我讓你哭着回家哩。”就這樣開打了,你打一次(就是把翻翻打翻),我打一次,一會兒手中就贏了很多,那種喜悅之情又遠遠勝過城裡孩子的一盤巧克力。是呀,現在的城裡孩子是很幸福,要什麼有什麼,很多的東西是鄉下孩子不敢想的,可是鄉下孩子的那種純碎的快樂又似乎要超過城裡的,這又是多麼令人感慨的事呀!故鄉的影子就這樣一直陪伴在我的身邊,無論走到那裡,故鄉永遠是不變的記憶,永遠會在我最脆弱悲傷無助痛苦的時候送來慰藉,平撫受傷的心。
又是一年春來到,滿山的狗艷艷花開了,盛開得恣肆,綻放得野蠻,在空曠的山野間盡情地呼吸,盡情地吐露心中甜蜜的愛情。那時候每每放學,總要背上背篼(竹子編的筐簍)給豬割草。大人們永遠有干不完的農活,所以家裡的雞呀,豬呀,牛呀就要靠孩子來餵養。背着背篼滿山跑,越過石頭,飛過田埂,跳下深溝,爬上山樑,就像一隻永遠不知道疲倦的螞蚱,快樂在飄滿山歌的鄉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