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浙東人士,少皮而廢學,時擾相鄰。縱橫田野之間,絕農物之收,相鄰見而視之狂野,多為不屑。後母惜之,更名為“敏”。意為新人,不可再孽。
華本性不惡而心善,卻天生小眼,如作姦犯科之流。華青年行善,視天下老人為尊,見老人不變,多為助之;某日,華上學,見環衛拉車不動,欲過橋,華棄車助之。時有相鄰無數,皆無人助之;行公交,華不予先後。先老弱病殘於上,而後坐之。
華久觀天朝,視天朝以金錢之氣盛行,而道德淪喪。華連日收信無數,上書:某地血站,今日為獻者特供“洗手液 浴帽”。當今天下O血稀缺,望華速速予以獻血。華思之而淡然,笑曰:如此促銷獻血,何以匡扶天下正義之人予以獻血,吾等獻血乃為天下有需者供之,汝等以紅會自居,幹勁(通“盡”)天下不義之事,今缺之。乃於(通“與”)通訊公司苟同,廣發傳媒,以誆取血源,實乃欺詐。怒之!爾等與作姦犯科之流,有何差異。
今華讀報,閱某地新型條約。加強路況整治。隨意過紅燈者,予以處罰。輕者罰金,重者刑拘。此計雖秒。秒在與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一當而論。華笑之國人素質如此低下是何之過。“輕者罰金,重者刑拘”如此尚能改善乎?如能改善,乃民之破為改善,而非心底認知。過紅燈者平民居多,富者稀少。民日賺100金,卻因紅燈而罰50金,何以為生計,非長久之計也。望大人三思而後行,體恤民情。
華者,賤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