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青春是易逝的時光,而在這個易逝的時光里我只想擁有你的記憶。”
我知道,女人最盼望着擁有的有兩樣東西,一是奧迪,二是dior。
然而我,最盼望着擁有的只是你一個淺淺的微笑。
可惜你從來不笑,從我記着你的開始。有時候我會想或許你笑過,曾經笑過,張大了嘴巴不顧眾人疑惑的眼神笑過。我是一個自我封閉的女孩,我喜歡珍珠,因為只有珍珠才懂得我愛你的累積竟然如此堅硬。只有珍珠的光芒才能折射我的瞳孔,發亮發黑。我喜歡房子,尤其是髒亂的房子,我不愛乾淨,只要哪裡乾淨了我的心裡會發麻,會恐懼,有時候我想,要是你對我笑了,或許我也就學會了笑,或許我也會大大方方地說話,或許我也會站在領獎台上,讓所有的燈光都注視着我驕傲的成績。然而,你不笑,我也學不會。
是的,我發現你和我一樣,從來不會笑,只會用惡狠狠的眼神來回報周圍的人和事物對我們的關注,我們很討厭別人關注,你也討厭我對你的關注。我看你多了,你恨我的眼神更猛烈,像刀,慢慢地刺得很深很深。我看着你才發現你也看着我,說實話在別人的眼中,可能我們是在照鏡子吧!
我要感謝你,是因為我白白等了你十年,白白看了你十年,白白愛了你十年,正因為十年的折磨和痛苦,我變得強大。正因為這十年,我從自閉的陰影中解脫出來,我看見了陽光,而且愛上了陽光。
我沒有多餘的愛好,我所唯一的愛好就是籌集錢去買珍珠,然後把珍珠一顆一顆地串上來。今天多了一顆,我就把項鏈剪斷重新再串起來,後天多了一顆,我又剪斷重新串起來。從小,老師是看着我長大的,她一直誇我成績不錯,其實,我成績各科都是零分,因為老師礙於爸爸媽媽的面子就幫我做題。所有人都知道我從來不說話,還有班上的同學六年了一直把我當成啞巴。爸爸媽媽都是當時很富有的商人,在他們的眼裡從來都沒有我這個女兒,心裡只有錢。每天放學都是保姆來接我,保姆送我上學,保姆給我穿衣服,保姆給我做飯。我心裡很感謝她,也很愛她,但是我從來不會對她笑,我叫她保姆,因為爸爸媽媽都這樣叫她。我們住一個房間,晚上一起睡覺,可是我從來不會真正地睡覺,因為我害怕,我害怕睡著了就醒不了了,像當年我最愛的外婆一樣。
沒多久我就上了初中,他也去了,我給他取了一個小名叫烈。因為我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我他猜想他性格肯定是那種很剛烈的性格。果然一次我聽說他打架了,而且打得很兇,他把別人的腦袋打破了差點要了人家的命,我當時聽后顯得很平靜,因為我覺得這樣的你我更愛,我記得初一我的日記本你我就寫了一句,烈,我愛你。當時可能覺得我愛你這三個字只是表達我內心的感受而已,結果沒想到這三個字讓我愛了你十年。還是老樣子,初一居然和你是同班同學,我還是會看你,會一直注視你的眸子,彎彎的睫毛,然而眼神確是地獄的光芒,我喜歡的就是如此烈的眼神。沒有人知道我喜歡你,我心想也不會有人知道了。然而這個心事被我隱藏也被我公之於眾,當年或許連我自己都沒有想到。那天天空是深藍色的,我知道海的顏色,那就是海洋,平靜溫柔的大海。老師在講課,講的是關於初戀,她問我們誰敢大聲地站起來對你暗戀已久的那個人表白呢?可能是陷入那堂課太深的緣故,我站起來了,對着講台,看着烈,說我喜歡烈,瞬間所有的目光都向我襲來,有疑惑的,有大聲叫好的,老師也怔住了,因為我從來不說話,她本應該認為我是個啞巴的,結果沒想到我不僅會說話,而且聲音這麼甜這麼美,老師問我能不能給我們介紹一下烈嗎說我們很想認識一下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我說烈就是坐在第一排最左邊的,我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所有取了個小名叫烈。終於我聽見烈說話了,他說,不要隨便給人亂取名字,這樣很不尊重。後來老師把我叫到了辦公室告訴我,他名字叫茹陽。
茹陽。宛如朝陽。多麼優雅的名字,多麼向著陽光的名字。聽后我就留下了深刻的記憶,從此烈在我的眼裡和心裡消失了。到了初二,同樣我在日記本上只寫了一句“陽,我愛你。”我想如果當時的保姆偷看了我的日記,肯定以為我又愛上了一個男孩子,其實那同樣是你。想想從小學五年級對你莫名的愛戀和感悟,這麼也就過了三年了吧。可依然我們就只說過一句話,還是很有教育意義的一句話,後來我學會了問別人的名字,並把他們一一記錄了下來,我喜歡這些名字,代迪,張馨,李晶……我認為他們的名字都很美,而且很新鮮。我想着如果以後我有了孩子肯定會給他取一個最美最美的名字。記憶很模糊的一次,你第一次主動給我說話,你向我借2B鉛筆。然後就再過了一年了。是的,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那時的記憶是那麼少,那時是那麼模糊地認知你,我應該早點懂得你不愛我。
初三依舊我只記得同學們的名字,也沒有人問過我任何話,沒有人對我有任何興趣。在街上見面都只是淺淺一笑。一直以來,在同學們的眼中達成了共識,我是一個不愛說話的女孩子,也是一個自閉症孩子。我有時候會想,有沒有人喜歡我,就像我喜歡你一樣。想着想着,那男孩子就出現在我的世界里。因為上課和老師發生了口角,所以老師讓他埃着後面的牆壁罰站。剛好,我就坐在他旁邊。我打量着他,稍微有點圓的瓜子臉,高挺的鼻樑,眯起來的小眼睛。他朝我眨了眨眼睛,我莫名地看着他,看了一會兒自己又重新把玩着自己的珍珠,那時我的珍珠就很多很多了,我也不只是想把它們串成項鏈,我想把它們一顆一顆地鑲嵌在我的衣服上。他就一直看着我,然後偷偷地偷了我一顆珍珠放進了嘴裡。我兇巴巴地命令他還給我,他就是不肯,後來在課堂上老師讓我們都滾出去,然後我們就出去了,本來我是想的出去罰站,誰知道他牽着我的手在我還沒能反應過來的時候就把我往外拉扯,跟隨着他的腳步我們溜了出去。這是我第一次逃課,和一個陌生人或者說是三年的同學。他問我說,你喜歡茹陽?我說恩,我喜歡他快五年了。然而他說,可你知不知道我喜歡你。我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他先是驚愕,然後說我叫何俊。我哦了一聲,就像一隻乖巧的貓一樣蹲了下來,把頭放進了兩隻手臂里。想了一會兒我問,你喜歡我就像我喜歡陽一樣嗎?他問,你喜歡陽是哪樣?我答,就好比他是一枚月牙,我摸不到,只能悄悄地注視。他說他才不那樣喜歡我呢!他看見我整天就開開心心的,就想笑。然後他順手拿起了一支煙,唇角吸氣,慢慢地吐出來朝我眨了眨眼睛。我扭頭就走,因為不喜歡太過於暴露在陽光下。他的笑太過刺眼。
我多麼希望我愛陽就像何俊愛我一樣,看見了就想笑。我能感應到周圍的人他們笑得很快樂,然而我笑不出來,天生就這樣了。後來的不久我就上了高一,陽也跟着上了高一,很巧合的是我們就有9年的同學了,現在又要在一起過3年同窗。何俊走了,他父母因為在另外一座城裡安了家,所以他跟着去了,雖然我爸爸媽媽早就沒有在這裡了,然而我還是繼續留在這裡,只需要一通電話他們就給我打錢過來,保姆也走了,因為到了高一,所以我就是一個人住,自己呵護自己,我不知道我是怎麼活過來的,我只知道我每天都會去上學,出去的時候就按時去吃飯。何俊走的時候看着我沒有笑,他反而用獃滯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我一直以來都是用這個眼神看陽的。他看了我很久,也說了很多很多話,我始終是記着不太清楚,他說我一定要好起來,我現在就像是睡著了一樣。我就依稀記得這些了,他把珍珠給了我,又要了回去,說等我長大了他就用珍珠做一枚戒指,後來再還給我,後來再娶我。然後他哭了,我就笑了。這是很多年來我第一次笑。我好像是在聽別人的故事一樣,我覺得很幸福。我笑了很久很久很久,他後來不哭了,陪着我笑,他把我抱起來轉了很多很多圈轉得我眩暈。就在我模模糊糊的時候我看見了有一個男孩子在注視着我,他是誰,他是陽。
他看着我笑。他還是慣用的眼神,很烈,很冷。我感覺一陣陣涼風襲過。何俊又懵了,他不懂為什麼我是神情突然又獃滯了起來,後來他說了些什麼我一句也沒有聽清楚,他走了,我就再沒見過他。
從小學,初中,高中,陽就一直只坐一個位置就是第一排最左邊。所以我每次只要看那個位置就能很清楚地看到他。五年了,我知道他的名字叫茹陽,我記得他如露骨的眼神,然後就沒有什麼記憶,什麼都是空白的。從我第一次笑的開始,我也向何俊當年愛我一樣愛着陽,我會對他笑。可能笑容真的能改變一個人對事物的看法和關注,我對他笑,他如刀的眼神就慢慢地刺得不深了,到後來他也對我笑,他對我笑的那一刻我等了很久,六年,那時我就讀高二了。沒過多久,一天早晨我看見我的座位旁邊有了一個座位。來得很晚,我就知道是茹陽,肯定是他,他是我們班上唯一一個老師授予了來得最晚而不會受罰這個權利的人,不是因為他們家的權利和勢力而是因為他和我有同樣的病,自閉症。我迎來了我的第一個同桌,茹陽。我們坐在一起從來不說話,就相互對着笑,沒什麼大的交流,因為我們不習慣聽到聲音,後來我買了個本子,我們就開始了漫長的寫作。從我們開始交流到結束,就一共15頁。然而我也想不到這15頁既然是我唯一能讓自己等你十年的緣起。我們說的不多,經常就是問你在幹什麼,我在玩兒啊,今天吃了什麼,沒吃什麼。
一天我還是在日記本上寫,我愛茹陽。從上面數下來我寫了8個了,我告訴你我每年寫一個。你看了之後也笑了笑問我什麼是愛,我說不知道。我說我再寫兩個就不寫了,因為再隔兩年我就20歲了,20歲我就要結婚了。媽媽說20歲應該是女孩變成女人的年齡,爸爸媽媽的事業還是很穩定,他們就想把我嫁出去省的給我花錢。
可能誰也想不到,20歲那年我得了白血病,醫生說我最多就只有一個月的存活時間,我很開心,在青春的歲月里我愛上了你,在我死的時候心裡眼裡也只有你。我得了白血病,爸爸媽媽守在我的身邊,我看着他們陌生的臉,他們怪我耽擱了他們的事業,公司也停業了。我就讓他們回去,說我自己能夠照顧自己,等我死後就把我的骨灰埋在一顆樹下。果然他們走了,我也沒有進醫院進行最後一個月可能延長我短暫生命的治療。我想去找一個人,那個人不是你,那個人是何俊。
很快我從老師那裡得知了何俊的地址,我上去找他,他看見我的那一刻很開心很開心,他說你怎麼來了,我說我想在你這裡過完我生命中的最後一程。他聽得很模糊,問我發生了什麼事,我說我得了白血病,只有最後一個月的生命期限了。
可能誰也不明白為什麼我要去找何俊,就連我自己都只希望帶着陽的記憶死去而在這一個月的記憶中我才發現,原來愛一個人真的只需要一秒鐘。我愛陽愛了十年,我愛何俊就只愛了這麼短短一個月。我後悔了,我希望這一個月的時間能夠再長一點。和他在一起我有好多話要說,比如我喜歡鳶尾花,因為鳶尾花的藍有很多很多,我們都看不完的藍色。我喜歡茉莉的香味,茉莉是最乖巧的花了,我最愛的是珍珠,珍珠太美太美。有一天何俊拿了一枚戒指給我帶上,剛剛好,他告訴我這個戒指大小是他小指的大小,他說男孩子小指如果和女孩子中指一樣大小,那麼他們就是天生一對。我看見了最美的珍珠。那是經過了打磨后很圓潤的珍珠,他說那是五年前他從我手中奪走的那一顆。沒想到這麼久了他還保留了下來。我們就在那天結婚了,我們還去拍了婚紗照,我用我所有的珍珠鑲嵌了我的婚紗,俊說很美很迷人。沒過多久我就閉上了眼睛,在我朦朧睡去的時候我依稀聽見俊哽咽的那句,你才剛剛醒來怎麼就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