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局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電力系統職務犯罪預防,落實黨內監督條例,保證黨員幹部依法公正、廉潔的履行職務,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結合電力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關於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立足於教育防範,致力於制度落實,為加快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職務犯罪預防辦公室,實行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班子成員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責任制; 2、建立完善系統內部職務犯罪預防制度,健全防範機制,強化監督職能。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定期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分析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加強與職務犯罪預防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及時上報工作信息和工作總結;利用各種形式,認真抓好乾部職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3、強化監督機制,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增強紀律觀念、要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列為年度述職的一項內容,接受民主評議;黨員幹部要模範遵守《黨的監督條例》和《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4、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對重點工程項目、電力物資採購、大額資金使用、人事變動等重大問題嚴格實行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主要領導在做出事關全局的重大決策時,要提交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分管領導對職權範圍內的重大問題,事前要向主要領導和班子及時溝通,事後及時彙報情況,並對處理結果負責; 5、加強對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雙簽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共同簽訂工程廉政條款,在工程投資預算、工程招投標、材料採購、資金撥付使用、質量監督等主要環節上,嚴格執行行業法規,進行公開透明監督; 6、加強對電力物資材料採購的監督管理,凡簽訂定貨合同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廉政條款,並報黨委紀檢部門審查備案。 7、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建立健全基層供電所財務收支、電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費依據和標準,堅持“一支筆”審批; 8、加強電網建設改造工程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省公司及嘉電局制定的從工程建設規劃、設計、招標採購、施工、監理監督、竣工驗收,到資金流向、預算、決算方面的詳細的有關制度和辦法。實行農網資金單獨立賬,專人管理,在各級審計部門的監督下封閉運行,堅決杜絕電網改造領域職務犯罪現象的發生。 9、堅持政務公開制度,按照注重實效、利於監督的原則,積極推行承諾服務和24小時值班制度,實行工作人員掛牌上崗、規範服務;進一步 建立完善監督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徵求建議,聽取意見。 10、嚴格落實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聯繫和協作制度、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調查研究和預防對策研究制度、宣傳教育制度、業務交流和培訓制度、檢查考核制度等,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確保電力系統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順利開展並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