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學校禁煙管理制度
為凈化校園環境,保障師生健康,創建“無煙學校”,為廣大學生創建一個健康的校園文化環境,按照無煙學校標準,我校特制定控煙規章制度如下:
1.學校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將“遵守學校控煙規章”作為教職工評優的一項指標。
2.校園內實行全面禁煙,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煙。
3.各處室及衛生責任區做到無煙頭,辦公室、校園內設置醒目的禁煙警示標誌。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負責人、年級組長負責本部門、年級的禁煙工作。外來人員的禁煙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負責,進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5.大力宣傳吸煙的害處以及禁煙的好處,使之人人都知曉“吸煙可導致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識,人人都能自覺遵守本校的禁煙制度。
6.教職工在校園內吸煙的一經查實,將給予批評教育並做相應的經濟扣除。
7.對外來人員,讓其知曉學校禁煙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責任。
8.學生的各級別評優將嚴格遵守控煙規章制度,否則一票否決;
9.積极參与禁煙活動,學習戒煙知識,掌握戒煙技巧,克服吸煙行為。
10.互相監督,積極配合,發現吸煙、勸煙、遞煙現象及時勸阻。
篇二:學校禁煙管理制度
1.積極開展禁煙宣傳教育活動,校園有醒目的禁煙標誌。吸煙教師應自覺戒煙。
2.學校內任何地方均不設煙具,禁止吸煙。
3.各部門對外接待不敬煙,不接受贈煙。
4.充分利用校班會課,校報、廣播、校園網等各種形式,開展吸煙有害健康的宣傳教育,使不吸煙成為師生員工的自覺行動。學校控煙知識知曉率達100%。
5.學校主動和學生家庭配合,積極宣傳吸煙有害健康的科學知識,開展學生“小手牽大手”活動,督促家長戒煙、禁煙。
6.學生家長來校吸煙,人人有責任勸阻吸煙。
7.校行政值班人員為日常禁煙監督員,在值班時發現有教職工違規或外來人員在校園內吸煙時進行教育勸阻,對不聽勸阻者要勸離校園,並作好記錄。
篇三:校園禁煙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倡導健康生活,提高身體健康指數,教育和引導師生確立健康生活的觀念,根據《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暫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禁煙範圍:南京外國語學校仙林分校所屬公共區域,包括教室、公共辦公室、會議室、圖書(閱覽)室、實驗室、活動室、宿舍等室內外公共場所。
第三條 適用人員:全校教職工、學生及其它人員。
第四條 在公務接待活動中,除了不主動向領導和客人(含學生家長)敬煙外,要告知學校的禁煙規定並勸阻吸煙。
第四條 校長辦公室為學校日常監督管理部門,各處室負責人為本部門監督管理責任人。
第五條 醫務室每學期組織一次“吸煙有害健康、培養良好生活習慣”的宣傳教育或圖片展覽活動。
第六條 在學校北大門、東大門、南大門及各主要建築物入口處設置明顯禁煙標誌,並根據需要設立2——3個吸煙室,禁煙區不提供煙缸等煙具。
第七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除批評教育外,處以人民幣50元/次罰款,由財務室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按捐款處理。
第八條 此規定從2008年4月10起執行。
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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