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一)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入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紀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二)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教育;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核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三)
一、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管理公司安環辦、各分公司安全部組織員工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通過製作牆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據不同部門的實施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