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離職/辭職管理制度
根據公司法各項規定,示酒吧實際情況,制訂本酒吧辭職制度:
一、自動離職:自動離職的員工,不退服裝押金,沒有工資,住宿舍的必須馬上搬離宿舍。
二、員工辭職
1、應於半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工作人員或未簽定合同者應於一周前提出書面申請。
2、員工辭職批准的工作日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直屬主管申報核准作辭退處理。
三、開除、除名:
1、員工犯有重大過失而開除或除名的,沒有服裝押金,沒有工資,酒吧不作任何經濟上的補償,工衣,工具馬上收回,當晚必須離開宿舍。公司有權保留追究其經濟上的責任。
2、一個月內員工有三天曠工的,作開除處理,酒吧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酒吧離職/辭職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