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行政管理制度(一)
為了提高公司辦事效率,節約辦公經費,保證通訊聯絡,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電話主要用於辦公業務。使用電話通話要言簡意賅,禁止在電話中閑聊,嚴禁撥打聲訊和信息電話。
二、各處室、部門使用管理插卡電話,經理辦公室使用加鎖電話。
三、電話卡由辦公室負責刷卡。每次刷卡標準,處長30元,部門經理和管理人員20元,其他員工10元,綜治辦帶班組長每人15元。使用完話費后,到辦公室刷卡,並進行登記。
四、安裝管理插卡電話后,不允許私接電話機通話,否則,將追究其直接責任人或部門負責人的責任,並依法追繳相應的電話費。
五、各處室負責人及員工要切實負起責任,以主人翁的態度管好、用好電話。員工因公或特殊情況需要撥打長途電話者,統一到辦公室登記后,方可撥打。
六、由辦公室定期到電信局對各處室及部門電話使用情況進行查詢監督,並予以公布。
企業行政管理制度(二)
根據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現就非質量、環境體系文件收發、傳閱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一、公文撰寫
1、公文草擬。根據需要和領導指示初步擬定文稿。公司發文由綜合處草擬,涉及各處室職責,需要由公司統一行文的,由各處室、部門草擬文稿。
2、公文審核。指對草擬文稿的審核,由綜合處負責。審核的主要內容是:看是否的確需由公司統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當、是否符合行文規則和擬制公文的有關要求等。不需由公司統一行文的公文,由各處室、部門自行發文。
3、公文複核。指公文正式印製前對文稿的校對、核稿,重點是看:審批、簽發手續是否完備,附件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統一、規範等。
4、公文簽發。將經審核的文稿交領導簽字,批准發文。公司級公文由總經理簽發,各處室、部門或某特定業務範圍的行文,由處室、部門負責人簽發。
5、公文的印刷、用印。經審核無誤后的公文的即可印刷與裝訂。如需加蓋公章的按《印章管理辦法》加蓋公章。
二、公文發放
指將公文發放到相關部門。確定發文後,綜合處發文人員要在《高新物業發文表》上編製發文編號,登記公文名稱、發文日期、數量、發放部門等。對內發放文件須有各處室、部門相關人員簽收。公司級文件發放時只發到處室及相關部門,處室、部門內部的傳達由各處室、部門自行管理。各處室、部門收到文件后要簽字確認。
三、公文的傳閱
接收的文件需由多部門閱看時,經綜合處處長、總經理在《文件批閱卡》上審批后,原文件附《文件批閱卡》交由相關處室、部門閱看,閱看人員簽字確認。
四、公文歸檔
公司發文由綜合處及時歸檔,填寫《文件歸檔登記表》。各處室、部室自行發放的文件,如有必要應及時報送綜合處歸檔。
企業行政管理制度(三)
為進一步開源節流,規範辦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規定:
一、職責及範圍
(一)本制度所指辦公用品是指日常辦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規定了辦公用品計劃、採購、發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職責和管理要求。
(二)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及發放歸口綜合處管理。各處室、部門辦公用品計劃、領取、使用、保管等由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
二、辦公用品計劃、採購、保管及發放管理辦法
(一)、每月15日以前,各處室、部門自行統計本處或部門的辦公用品需求狀況,並列出詳細計劃,分類(日常辦公用品、印刷品、其它)填寫《用料計劃單》,計劃本着“節省、實用、必需”的原則,經處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統一提交綜合處。
(二)、綜合處採購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審核並制定採購計劃及預算,報經綜合處處長審核,總經理批准後進行採購,並於每月25日至30日發放。
(三)、公司新到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綜合處根據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以保證新到人員的正常工作。
(四)、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日常辦公用品的,由使用部門填寫書面《辦公用品申請單》,須經綜合處處長批准方可領用。
(五)、採購人員要以做到辦公用品齊全、質優價廉、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為原則,並要建立帳目,根據《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及保管制度》辦好入庫、出庫手續。
(六)、辦公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七)、各部門物品領用人應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適合以舊換新的用品要以舊換新,綜合處有權對各部門的領用情況予以審核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