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牽頭制定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方針、工作計劃,定期調查了解集團公司工作計劃及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做出綜合分析,並及時將信息反饋給有關領導,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調研,並提出專題報告。
2、負責組織制定公司企業管理、內部改革方案,編製管理標準,推行現代化管理方法,做好年度目標成本管理和經濟承包責任制的制訂和考核工作,並負責公司內部獎金的分配。
3、負責集團公司經濟責任制、承包合同的制定及工商合同執照的管理工作以及聯營企業的月、年的經營考核、兌現工作。
4、負責行政費用的預算工作,報集團公司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
5、負責制定公司橫向聯合經濟開發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落實。負責收集、整理、分析橫向經濟聯合項目的各種信息,及時向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6、負責公司所屬企業標的在四萬元以上對外合作合同的審查、管理及重點項目可行性報告的編製,協助有關部門審批標的在三萬至十萬元之間的更新、技改項目;對標的超過十萬元的更新、技改項目負責組織可行性論證,並報公司審批。
7、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定期、不定期檢查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並對檢查做出考核。
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