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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文明離校規定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畢業生文明離校規定

  每年9至11月,各分院安排畢業班陸續離校,進行工學交替和頂崗實習。為保障學校和學生的安全、穩定,積極引導同學之間相互關心、團結互助,和睦融洽,確保畢業班學生愉快、順利離校,學工處特做如下相關規定:

  一、為響應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各班級嚴禁舉辦畢業酒會。如有違反,依紀依規嚴肅處理,並實行問責制。

  二、分院學生管理隊伍有責任教育畢業生文明離校:

  1、愛護學院公共財物,特別是教室與寢室的物品。

  2、畢業生離校期間應酬、外出活動較多,提醒學生提高警惕,注意宿舍內個人財物的安全,特別是筆記本電腦、手機、現金等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隨手關好門窗,鎖好自己的箱、櫃,防止財物丟失。

  3、對廢棄的私人信件和其它物品要妥善處理,絕不可在宿舍、衛生間、樓道焚燒、丟棄。

  5、夜間不可通宵閑聊、酗酒,以免引發不安全事故,更不能向宿舍樓下亂扔雜物、酒瓶,防止意外傷人。

  6、禁止在宿舍內留宿外來人員。

  7、教育學生妥善處理在校期間的各種矛盾糾紛或感情糾葛,珍惜幾年來的同窗之誼,正確處理同學之間的關係,遇事冷靜。切不可採取過激方式或其它不正當手段,防止矛盾激化造成惡果。

  各級學生管理隊伍要嚴格按學院規定辦事,積極加強學工檢查,特別是夜間宿舍檢查。輔導員是班級管理第一責任人,對違規辦事不負責任而產生不良影響的人員,一經查實,學院立即作相應處理。

  xx旅遊商貿職業學院學生宿舍熱水使用管理規定 為明確學校、投資方、學生三方職責,保證學生宿舍熱水的正常供應,確保供熱設施的完好,杜絕水資源浪費,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 學生宿舍熱水供應系統由學院進行招投標方式確定投資商,由中標公司投資興建和經營管理,公司有按合同正常供應熱水的責任和義務,如有違約,將按合同規定進行處罰。熱水供應時間、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服務電話等相關信息,請同學們參閱以前在宿舍衛生間張貼的《溫馨提示》。

  第二條 我院住宿學生有正常使用宿舍熱水的權利和愛護本宿舍內熱水設施的義務。熱水供應不正常,設施有問題,請同學們按《溫馨提示》進行報修或投訴,報修后3個小時內上門維修,24小時維修到位。熱水設施按房間進行管理,宿舍內的每一位同學對熱水設施負有直接責任。每個學期入住后以及每次發生維修服務后,需檢查好自己宿舍的熱水設施是否完好,並在熱水公司"服務記錄本"和 "檢查記錄"上簽名確認。

  第三條 違規使用熱水的賠償責任 :如發生人為破壞熱水設施或盜水行為,除非責任人主動承認,否則本宿舍的所有同學將負連帶責任。能提供破壞人員名單的由相關破壞人員負責賠償損失費,否則由其宿舍全體人員承擔。累次偷盜的加倍賠償。

  1、為確保同學們人身安全及室內外設備正常運轉,嚴禁擅自拆卸和人為破壞刷卡器及其電源和線路等,一旦發現人為破壞設備情況一律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由此發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2、宿舍內的熱水計費裝置均設有鉛封,供水管均為熱水專用封閉管路,如熱水管理員檢查發現鉛封或管道損壞,而該宿舍並未曾主動報修或聯繫熱水管理員,則被視為違規使用熱水。

  3、本宿舍內有如下熱水設施。如有損壞,將按宿舍進行賠償。智能熱水表580元/只、熱水管道380元/套、花灑龍頭30元/套。如果人為損壞主動報修,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4、如發生盜水行為,除了需賠償所破壞的熱水設施外,還需對熱水損失進行賠償,每間每次賠償400--800元,如果人為損壞主動報修,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第五條 發生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報該宿舍所屬分院及相關部門對責任人和責任寢室予以處理。最終由學工處進行紀律處分,並公布處理結果。發生違規行為的,有責任人取消責任人的當年獎學金和助學金評定資格,無責任人的寢室全體成員受連帶處罰,並取消該宿舍所屬班輔導員的評優資格。請同學們愛護供熱設備,抵制破壞、盜竊熱水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六條 智能表工作不正常、管道自然的滴漏、龍頭和花灑的不正常工作等屬於熱水設施的正常的損壞,請同學們及時報修,不需負任何責任。下列行為將視同人為損壞設備:

  1.對智能表進行人為破壞(如對智能表鑽孔、損壞智能表鉛封、損壞智能表外觀、破壞智能表線路並私自亂接線、用強磁等其他外物對智能表進行攻擊)。

  2.對熱水管道進行破壞(鑽孔盜取熱水、擰開熱水管道閥門盜取熱水、私自改裝熱水管道盜取熱水等等)。

  3.對冷熱龍頭和花灑進行人為破壞。

  第七條 熱水IC卡內餘額在畢業離校時可辦理退還手續。

  第八條 學校宿舍管理老師和熱水管理工作人員每星期將對宿舍內熱水設備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請同學們主動配合。對檢舉揭發故意損壞熱水設備的人將予以獎勵。

  第九條 歡迎廣大師生就熱水系統的管理、供應等提供合理化建議,一經採用將給予適當的獎勵。學院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聯繫電話: 0791—83771910

  第十條 本規定從2014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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